4、严格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
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职责;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5、各班级处室要设有安全员。
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职责人,处室主管领导为本处室第一职责人。
各班级处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职责要落到具体职责人,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
6、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资料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7、建立检查情景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
学校除了每月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景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8、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一、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帐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网络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四、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五、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六、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
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七、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
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八、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