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家隔离管理方案范文4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各类途径,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我镇对已排查出的人员采取行之有效的管控,确保人员“管得住”、隔离“服好务”。
在此过程中,特对居家隔离工作规范做如下要求:
一、工作方法
(一)告知书、承诺书、监督提示卡送达到户。
实施居家隔离时,按规定向居家隔离人员发放《居家医学观察承诺书》《温馨提示告知书》及《监督提示卡》(见附件),由镇包保干部或村(社区)干部发放。
明确告知隔离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以及服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二)两次测体温密切关注。
所在村(社区)村医对居家隔离人员测量体温(每天测量2次,上午下午各1次),并建立相应台账,村(居)委会也需留有备份。
(三)落实“五保一”保包工作专班。
专班人员由各村(社区)第一书记、镇驻村干部、1名村(社区)干部、1名辅警、1名村医组成。
镇驻村干部为包保专班负责人。
第一书记、镇驻村干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辅警负责外部环境安全秩序,村(社区)干部负责跟踪管理和信息上报,村医负责体温测量及症状监测,村(社区)要建好管控组落实情况及管理情况台账留存备查。
(四)四项硬举措监督服务。
一是包保专班应每3天上门核实1次观察对象的自行监测情况,按相关要求做好登记。
二是密切关注身心健康。
居家隔离期间,得知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症状后,立即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并采集标本开展检测与排查工作;对于有家庭成员接受隔离治疗的家庭,督促其他家庭成员同样做好居家隔离。
三是建立互邻监督机制。
重点构建以家庭防控为基础,自报与举报、自我监督与邻里监督相结合的互邻监督机制,大力实施有奖举报,激发群众监督的“主动意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
四是强化政策支撑力度。
观察对象要自觉地在医学指导下进行居家隔离,身体有异常症状要及时向管控人员报告,否则按有关违法法纪处置。
二、工作要求
(一)实施居家隔离工作要求。
实行单间隔离,日常生活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接触;居家隔离人员之间交流必须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戴口罩,且实行分餐制,使用的碗筷餐后高温煮30分钟;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村(社区)对其所需必要生活用品给予帮助代购,保障居家隔离人员的必要生活物资获取;观察期间,一旦出现任何症状,要立即向管控人员报告,若出现症状被集中隔离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被确认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隔离场所须开展终末消毒。
(二)期满解除居家隔离流程
1.居家隔离人员起止时间。
对重点关注对象居家隔离起止时间应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回乡当日起到14天为止。
被居家隔离观察对象回乡的时间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摸排后确定,具体时间应有充分的证据佐证,如实名制飞机票、火车票等,如无法准确确定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回到达州时间,应将排查到的人员的当天作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第一天。
2.居家隔离人员观察期满解除隔离流程
重点关注对象(境外返乡已集中隔离完毕、重点地区返乡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由“五保一”包保工作专班对其隔离情况进行监督和督促,所在地村医负责对其进行每天两次体温检测,并建立台账;在14天观察期结束后,无异常症状的居家隔离观察对象,由村(居)委会毎日汇总名单后,向镇指挥部后解除居家隔离。
同时,村(居)委会做好动态管理,并保留好观察对象的监测台账记录。
三、注意事项
(一)隔离房间注意通风,并保持与其他房间相通的门随时关闭。
(二)做好居家隔离场所特别是厕所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三)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信息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以任何渠道、任何方式外泄。
(四)无居家隔离条件的,或不配个管控人员管控的,被认定后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附件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
附件2:温馨提示告知书
附件3:监督提示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