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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方案精选5篇
大小:26.41KB 6页 发布时间: 2022-12-03 10:31:23 11.61k 10.86k

五、疫情应对

(一)初测体温异常人员处理。

当出现体温异常人员时,及时引导至临时医学观察点复测体温。

(二)出现疑似病例应对。

当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可疑症状人员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及时转移至临时观察室进行观察,由现场医学观察区的医务人员进一步排查核实,并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送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相应处置。

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三)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组织方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和消毒等工作,配合做好限制人员聚集、活动区域封锁等措施。

各成员单位配合提供人员有关信息,确认密切接触者后,将密切接触者转到指定集中隔离场所进行14日隔离医学观察。

区疾控中心组织开展终末消毒。

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方案5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大型聚集性活动的管理,避免人群聚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加强学校大型聚集性活动管理工作指导方案。

一、管理原则

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要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审批各类总人数超过50人的大型聚集性活动。

二、管理要求

(一)校内没有外人参加的常态化活动(终审:校/园长)

校内没有外来人员(“课后服务”老师、临聘教练除外)参与的跨班、跨级及全校性总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大型聚集性活动,按照“能室外,不室内”“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由拟办人申报,学校研判决定,校(园)长审批。

1.审批流程

拟办人申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校(园)长审批---向拟办人反馈审批情况。

2.防疫要求

跨班级或年级的室内活动经校(园)长同意举办的,要落实“预约、错峰、限流”的要求,按照室内座位数的75%以内安排参与人员,做到事前清洁消毒、事中定期通风透气、事后清洁消毒,

建议参与活动的中小学师生戴口罩。

(二)校内有外来人员参与的活动(终审:镇教体中心主任)

校内有外来人员参与且总人数超50人的教育教学活动(如经学校同意的极个别家长或邀请指导的专家、开展必要培训的导师及其工作人员等),按照“能室外,不室内”“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原则上不举行线下家长会(家长培训)及全校性超过50人的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由学校申报,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审批。

1.审批流程

学校拟办人申报---校(园)长审批---交到镇政府四楼403教体中心23号台(利伯福校长)收集,教体中心分管的副主任审批---教体中心主任审批---通过企业微信电子反馈审批情况。

2.防疫要求

(1)近7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无发热、咳嗽等新冠十种症状。

(2)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自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校内需全程佩戴口罩。

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扫码(场所码、粤康码、行程码)、填写健康申报、出入登记等工作,如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应当及时通知学校,以便做好相应处理。

(3)健康码显示“红码”和“黄码”人员、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近7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均不能进校。

(4)外来参会人员必须为绿码,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三)镇内跨校的活动(终审:镇教体中心主任)

由镇学科中心组组织的教育、教学、教研、科研、竞技比赛或市镇政府部门交办的活动等,只有镇内学校师生参加的,由承办学校申报,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审批。

承接市镇教体系统,只有镇内学校领导参加的会议,承接学校免申报。

1.审批流程

学校拟办人申报---校(园)长审批---交到镇政府四楼xx教体xx)收集,教体中心分管的副主任审批---教体中心主任审批---通过企业微信电子反馈审批情况。

2.防疫要求

(1)近7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无发热、咳嗽等新冠十种症状。

(2)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自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校内需全程佩戴口罩(参加竞赛时除外)。

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扫码(场所码、粤康码)、出入登记等工作,如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应及时通知学校,以便做好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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