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方制定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由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初审后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审核,市级机关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审核,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
4.喜丧事、宴请活动。
坚持“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家庭聚餐聚会等建议不超过10人,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向所属板块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街道(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备,所属板块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街道(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将每周相关材料汇总报所属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备案留存,同时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必须向属地村(社区)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春节期间倡导线上团拜,压减线下年会、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活动场次和规模。
聚集性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依据省市区工作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指挥体系
应急处置工作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协调,镇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各村(居)在指导下具体负责。
二、预防和监测
1、强化重点人群摸排登记。
所有进入我镇区域的外来重点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进行登记和健康监测。
没有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的,一律要求到镇卫生院进行核酸检测。
2、加强重点场所疫情监测。
各村(居)要持续强化重点场所常态化监测,对重点场所宣传到位,要求防护到位,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应急响应启动
镇卫生院发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的人员后,应立即提请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
四、应急响应措施
1、初筛阳性的处置。
对检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后,立即将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信息报告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疾控中心。
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信息按照密切接触者信息报告要求进行报告。
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现场处置,对直接接触阳性人员及相关外环境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核酸检测,管控相关接触人员,防止疫情播散,必要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如复核检测为阴性结果且市级以上专家组论证认为不需要作疫情防控处置的,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
2、复核阳性的处置。
复核检测结果确认为阳性的,阳性人员相关接触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达到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标准后才能接触隔离。
隔离人员在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专车转运至定点医院排查诊治,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立即报告。
六、应急响应终止
阳性人员防控措施均已落实,所有接触人员未发现核酸检测阳性并全部解除医学隔离,根据专家风险评估情况提请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
聚集性疫情防控应急预案4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有效预防和控制我街道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流行,根据省、市、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指导疫情预防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平稳运行。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联防联控。
在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社区(村)、各科室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预防为主,科学应对。
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物资的应急储备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依法规范,措施果断。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规范开展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
(四)分区分级,精准施策。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采取高中低风险差异化防控策略,做到精准施策、科学防控。
三、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