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校园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欢迎阅读下载。
一、学校应坚持“走动式治理”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对学校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二、检查内容要按照学校及上级有关部分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逐项对照,重点部位重点检查。
三、检查时要做好专用记录,对检查出的安全题目(原创)提出整改要求,学校拿出整改措施,重大题目(原创)要及时向上级报告,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有关责任。
四、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各部分责任目标内容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内容纳进(原创)班级、班主任年终工作考核。
因工作失职导致本部分、本班出现安全事故,将不得参加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评选,还会影响到责任人的绩效工资,同时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五、安全检查工作列进(原创)岗位目标责任制,假如因安全检查不到位而出现重大题目(原创),实行责任追究,一票否决。
第一条为维护本校的校园安全,贯彻“及时发现即时解决”的原则,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下所称“校园安全”包括以下事项:
1、校园教育教学设施安全;
2、校园饮食饮水安全;
3、校园人身、财产安全;
4、校园安全防范机制是否健全;
5、校园安全事故紧急处理机制是否健全;
6、涉及校园安全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本校园安全检查制度应为本校上下教职员工所遵守,作为进行校园安全检查的指导。
第四条本校实施定期检查制度和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第五条学校每年应当联合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卫生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校园安全抽查小组,对校园各处进行抽查。
第六条校园安全抽查小组进行抽查采用评分表格实行打分评比。
校园安全抽查小组应对各部门的安全状况提出意见建议,并由校长负责督促改正。
第七条本校应当就定期安全检查的检查范围、检查时间以及检查人员等事项制定出书面的工作依据。
第九条本校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时,检查人员中应当包括教职员工代表、家长代表。
进行高中阶段教育教学的学校还应当包括学生代表。
第十条本校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时,可以邀请相关专业人士作为检查人员参与检查。
第十一条本校应当安全专人负责校园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在各类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本校安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和闵行区教育局。
第十三条校园安全抽查工作组织和负责人为:
1、校长:
2、副校长:
3、安全检查老师:
第十四条本校定期安全检查工作组织责任人为本校的校长。
一、建立传达室来客登记制度,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影响教育秩序。
二、教师骑自行车进校后一律慢行,统一存放于车棚。
三、外来机动车辆一律不准进校园。
四、学生到校后一律不准随便出校门,如确实需要必须由教师陪同。
五、学生到校后不准吵闹、追逐、乱扔东西、破坏公物及花草树木。
六、值周教师上岗要佩戴值周标志,认真维护课间秩序和安全,指导学生进行有益的课间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