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应急处置具体流程
(一)发现校内疑似症状人员处置
1.校内出现可疑症状,若教师员工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教职工应第一时间(30分钟之内)向学校综合协调组(学校党支部书记、院长)报告,并联系学校医务室进行核酸检测,配合学校医务室处置就诊;若学生出现上述症状,学生班级所在晨午晚检或班级负责人第一时间向所在班级辅导员报告,辅导员马上应第一时间(30分钟之内)向学校综合协调组(学校书记、院长)报告,学校及时向学校报告,并联系后勤处,配合学校医务室进行处置就诊;如拒不报告或隐瞒实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如造成后果,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2.由学校医务室医生对出现疑似症状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医务室医生认为高度疑似必须马上送医的,应第一时间告知后勤处报告社区;学校医务室联系后勤处与定点医院协定好医院专车,将出现疑似症状人员运送定点医院诊断治疗。出现疑似症状学生所在班级,必须安排专人陪同送诊。
3.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全力落实各项报告、隔离等防控工作措施。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并在专业部门指导下做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等应急处置。
4.当发现同一班级、同一宿舍一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的疑似感染病例,应立即对与疑似病例一起生活、学习的接触者进行排查,及时进行风险告知,提醒其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如出现疑似症状,要及时报告学校安排就医。
(二)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处置
1.一旦被确认为新冠肺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教职工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立即向学校报告。
2.向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报告省教育厅、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如拒不报告或隐瞒实情,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如造成后果,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3.学生由各班级辅导员负责;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所属单位(部门)、安保处,在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筛查流调。
4.封控隔离。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指示,后勤处负责,相关部门协助,及时封闭病例密切接触区域或场所(寝室、教室、食堂等);视情况对学校进行全面封闭管理,只进不出。学校医务室、后勤处对密切接触者(一密、二密人员)安排专车迅速送到集中医学隔离点进行隔离,对三密人员进行居家隔离。
5.消杀。各班级要对对密切接触区域或场所进行环境消杀。
6.全员核酸检测。服从学校安排,对学校所有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工作。
7.启动对宿舍学生的线上教学工作。
8.为师生员工提供心理支持和疏导,并及时与家长或家属沟通。
(三)收治医院诊断为疑似新冠肺炎病例的处置
1.对于医院认定的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病例,学校接到消息后,由学校综合协调组(学校书记、院长)第一时间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2.学生患者由各班辅导员负责,教职工患者由学校负责,在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筛查流调,掌握患者近14天内行程与活动轨迹。根据疫情发展的情况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对密接次密接人员、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一密人员)进行筛查流调。
3.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指示,医务室、后勤处立即安排专车送密切接触者到集中医学隔离点进行隔离,根据要求协助防疫部门对重点场所进行环境采样和核酸检测。后勤处负责并对其宿舍、教室以及到过的其他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4.根据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病例在学校的居住点、活动范围、接触人员情况等启动封楼或封校。
5.根据学校安排和指导,启动对学校所有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工作。
(四)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处置
1.患者一旦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学校接到消息后,应立即向学校等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学生家长或教职工家属。
2.学校各班级在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其经常出入的场所实施封闭管理,按规定对与其有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学校各班级在疾控部门指导下按规定对与其有接触人员的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4.学校各班级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视情况采取班级停课、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启动学校封楼封校预案。
(五)对隔离师生员工的管理
学校对隔离的师生员工,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师生员工病愈或按期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完成居家健康监测与核酸检测后,返校时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并对其提供必要的康复期指导与心理疏导。
五、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建立精准高效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机制,成立由负责人组成的流调工作小组。若学校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流调工作小组立即启动流调工作,配合上级医疗机构做好病例发病情况、暴露史、接触史等流行病学相关信息收集,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建立好相关工作台账。
(一)若学生中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三类人员。在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筛查流调。包括:到学校监控室查看监控视频、线上详细询问、填写流调信息登记表等。
(二)若教职工中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三类人员。由人事处负责,教职工所属部门、安保处协助,在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筛查流调。包括:到学校监控室查看监控视频、线上详细询问、填写流调信息登记表等。
六、信息发布与宣传引导
(一)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负责每日定时向学校报告。
(二)学校发生疫情后,学校应根据疫情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对每一起疫情事件都必须作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绝不允许迟报、漏报、瞒报。
(三)信息发布。严控信息发布,学校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疫情信息,疫情信息由政府部门按照规定发布。党务工作部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积极引导舆论。做好师生的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教育管理,稳定师生思想情绪,关注关心集中隔离人员。
(四)健康教育。提醒广大师生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掌握卫生知识,做好个人防护。
七、善后和恢复
(一)及时整改
根据疫情应急处置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举措,建立限时整改工作台账,严防疫情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