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迅速反应,高效处置应对。
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一旦发生疫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科学、精准、快速执行应急预案,严防疫情传播扩散。
压实各方责任,狠抓措施落实。
完善防控领导体系,压实属地责任,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严格监督考核,强化措施落实,形成防控合力。
二、突出重点任务
(一)强化重点场所区域管控
1.严格落实国际国内服务区物理隔离措施。
各地要指导督促国际机场运营方做到入境人员与国内人员活动场所物理隔离。
严格航站楼分区管理,按照国际入境旅客闭环管理、一线工作人员封闭管理的原则,完善国际入境旅客专用通道、机组专用通道、应急隔离场所等基础设施设置,加强航站楼转运通道封闭管理,做到入境人员与国内人员、机组与旅客活动场所的物理隔离,鼓励使用独立的国际航站楼。
对航班保障工作场所和人员,实现国际国内作业场所分开、设施设备分开、工作人员分开、活动轨迹分开。
国际和国内作业场所工作人员要固定岗位,避免交叉作业。
入境保障服务区域的工作人员应避免与旅客(含机组成员,下同)和其他人员同时混用公共设施,尽量固定工作及上下班路线,避免与为国内旅客货物提供服务保障的员工混流。
要实行入境保障服务和境内保障服务的全要素分流隔离,合理设计人流、物流线路,采取必要的物理隔离设施。
从事入境客运服务保障的人员不得同时从事境内服务保障工作。
2.严格机场公共区域管理。
加强对机场公共区域的商业、餐饮、停车场、城市交通枢纽等的环境消毒,严格落实测温、验码、登记要求。
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在机场公共区域原则上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
加强宣传教育和日常监督,在出入口、室内等位置设置较为醒目的宣传警示牌,在人流密集场所设立公共卫生监督员。
3.严格机场周边管理。
发挥属地联防联控机制作用,严格对机场相邻街道(乡镇)管辖社区(村)、机场工作人员集中居住生活区域以及物流园区、货站等大周边地区的防控措施。
加强分级管理,严格落实人、车、货进出要求。
实现疫苗应接尽接,加强人员、环境监测,每周对重点环境区域进行核酸检测,每周抽取5%的重点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
加大对货物、垃圾监管和防控措施监督检查。
加强对周边地区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诊所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对有症状和发热患者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充分发挥机场周边哨点作用。
(二)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定期检测
当地政府部门在机场区域内设置相对固定、具备足够检测能力的核酸检测点。
机场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每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应12小时内反馈。
合理安排检测顺序,尽量做到错位检测。
离岗前,开展1次核酸检测;离岗后,前7天开展居家健康监测,第2天和第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上级主管部门有其他要求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但检测频率不得低于上述要求。
对机场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外其他一线工作人员,按照同风险、同标准、同管理要求,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日常管理等措施,落实每周检测2次并保持合理间隔要求。
上述人员与入境人员或货物有直接接触,或发生暴露风险后,当日立即进行检测。
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摸清在机场区域作业的人群底数,实行全员健康管理。
(三)严格国际运行航班机组人员隔离管理1.过夜机组隔离要求。
(1)执行国际/地区客运航班任务的机组人员。
机组人员入境后执行集中隔高14天,健康监测7天。
隔离期间,在入境当日、第3日、第7日和第14日进行核酸检测,其中第14日采集1份鼻咽拭子样本,使用两种核酸检测试剂检测,2次检测原则上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健康监测期间,第2日和第7日进行核酸检测。
入境第7日后可继续执行国际/地区航班,健康监测期间可执行航班。
(2)执行国际/地区货运航班任务的机组人员。
机组人员入境后执行集中隔离14天,健康监测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