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安全员是本单位危机事件的主要责任人。
全体员工都有参与危机事件处理的责任和义务。
5、内容
5.1在仓库发生着火等突发事故后,根据事故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全公司消防或者外援单位的消防力量以及相关技术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抢救伤员和重要物资器材,使损失降到最低限。
5.2负责及时向公司报告本公司的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负责做好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其他意外事故,及时有效的采取相应的措施。
5.3各应急小组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组织事故处理。
要按照优先保人身安全的原则处理事故,尽可能保障重要物资器材的安全,避免出现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巨大损失事故。
5.4事故处理期间,要求各岗位尽职尽责,联络渠道要明确畅通;联络用语规范。
5.5对事故发生的现象、设备损坏情况和事故处理经过详细记录清楚,为事故调查提供原始资料。
5.6组织实施事故恢复所必须采取的临时性措施,提供事故恢复所需要的备品备件及所必需的各型车辆。
5.7组织对仓库着火事故(发生原因、处理经过、人员伤害、物资损坏、社会危害和经济损失情况)的调查,完成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5.8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清理好人员、物资、现场,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为应急处理的终止点。
5.9为了有效抢救被围或者受伤人员,除化学技术人员以外,加强专职消防队员和公司义务消防人员一般的化学知识和处理仓库着火应急的消防知识的培训。
5.10公司财务部应经公司长批准,统一计划安排好足够的应急突发事件的储备资金,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资金预算准备。
5.11救援物资应常备,防护服,防毒面具,以及各种专用的消防器材、器具应保存在指定仓库内,专人保管,随时可用。
现场必须备有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以供应急之需。
5.12仓库着火,随时有爆炸和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泄露的可能,为了防止在抢救处理过程中人员中毒,必须严格做好个人的防护工作。
5.13安全救护组做好火场受伤人员救护、抢救准备,必要时,及时联系“120”救援。
5.14应急报告、应急指挥的渠道
5.15仓库着火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打电话“119”向公司专职消防队报警,消防队接警后同时向保卫部主任、副主任报告,由保卫部主任向生产公司长汇报,生产公司长向公司长汇报后,根据情况发布命令,启动本应急预案。
生产公司长向主管单位保卫部首先下达应急预案启动令,保卫部立即通知灭火行动组赶赴现场,同时通知其它行动组到位,紧急启动本预案,各就各位,组织事故的应急处理。
5.16仓库负责人通知各级领导组织所辖部门紧急启动本预案,各单位人员接到命令后,迅速安排本部门人员各就各位。
5.17通信联系电话按本公司下发的电话号码执行。
在事故发生后,通信应急小组,要确保调度电话的畅通。
5.18抢救伤员。
受伤人员应迅速送往医院抢救,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5.19仓库着火抢救处理结束后,要设置警戒线和警戒标志,然后组织对着火现场进行彻底清洗和严格消毒,检测污染情况。
现场污染未彻底消除前,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5.20根据实际情况恢复事故现场的隔离防护措施,缩小影响。
除留技术人员处理现场外,其它人员回各自的岗位工作。
5.21疏散应急小组要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5.22根据现场恢复情况,由公司责任人宣布事故应急处理情况的终止,生产和生活秩序恢复为正常状态。
6、附件
无
7、附则
7.1本制度由上海仓储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7.2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7.3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原公司相关制度中与本制度相冲突的条款以本制度为准。
仓库安全应急预案及防范措施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