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隔离员工要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做到“隔离不隔心”。
四、综合协调
(一)做好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
(二)做好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必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三)由保障工作组进行具体的物资统筹协调管理。
五、预案保障
1、在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4个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工作。
2、一旦发现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所有员工必须如实及时向单位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保障工作组组长:
电话:
专员:邵爱民
防控工作组组长:
电话:
专员:
综合工作组组长:
电话:
专员:
汽车维修疫情防控应急预案4
一、落实“四方责任”,明确各方职责
坚持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严格落实《XX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冠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门店应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可行性高的防控方案预案,明确各岗位职责,做到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经营场所的经营管理者是落实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
相关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常态化防控措施,始终保持高度警惕。
属地政府、相关部门依职责和市政府关于疫情防疫检查的相关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敦促整改,确保防控力度不减、措施不松。
二、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1.建立并落实健康监测制度。
所有员工在身体健康状况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方可进入单位工作。
员工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求其不得带病上班,并参照《新冠流行期间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方案》就医。
2.所有新入职员工,需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上岗。
3.疫情期间引导客户提前预约、错峰进店,防止人员聚集。
4.进店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专人值守负责。
5.通过店内广播、展厅摆放“请佩戴口罩”和“保持社交距离”提示语等方式提示客户注意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为客户提供一次性手套,避免客户与车辆进行直接接触。
6.销售顾问、服务顾问等为客户提供服务时应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
7.试乘试驾过程中,客户需使用一次性手套,尽量开车窗保持通风。
三、特定环节、场所的预防控制
1.新入场的交易车辆需进行清洁,必要时进行预防性消毒,具体消毒办法参照卫健委制定的《关于印发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指南的通知》。
2.评估、外检后和完成维修的车辆,应对方向盘、档位、手刹、门把手、按键等重点部位进行清洁消毒。
3.做好汽车零部件的入库索证工作,建立台账,做到所有零部件可溯源,对进口零部件应加大检验检疫力度,做好预防性消毒,并对重点部位抽样进行新冠核酸检测。
拆装零部件应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做好人员防护。
4.维修车间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销售区域,不能直接接触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