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学前
1.全员摸底调查。
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含食堂、保安等物业人员)、学生和家长在开学前完成健康码申领(无手机的未成年人由监护人完成健康码副卡申领),并按幼儿园要求就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与假期旅游、外出(含出入境)情况以及健康码申领情况向幼儿园提交《师生健康申报表》,幼儿园要做好信息比对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2.严格实施有条件返校制度。
严格按照师生员工返校上岗上学的细则和要求,逐一审核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建立每日监测机制,及时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返校上岗上学。
3.科学合理做好开学后教师和工作人员配备。
要按照允许返校人员的规定和教育教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适度调整干部和教师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
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每个校区应配备一名熟悉疫情防控工作的校医或保健教师在幼儿园定点值守。
4.做好校园清洁消毒。
正式开学前,幼儿园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进行全面消毒。
5.校园防控物资准备。
各地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开学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根据《衡阳市幼儿园防疫物资基本配备标准》要求,加强校园疫情防控物资筹措,精准测算统计开学后幼儿园防疫物资用量情况,并通过多渠道筹集防疫物资,确保各校配齐备足开学后15个工作日的防疫物资,为幼儿园有序开学提供基础保障。
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
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生误食情况,杜绝中毒、火灾事故发生。
6.改善幼儿园卫生专门场所设施条件。
严格按照湖南省健康促进幼儿园要求配备足量的流水洗手设施,高度重视幼儿园卫生间建设和管理,配备足够的杀菌消毒洗手液、擦手纸等,并落实专人管理,定时打扫和冲洗,确保幼儿园师生个人卫生需要,不断提升幼儿园卫生间文明程度。
7.设置发热患者“临时隔离室”。
“临时隔离室”位置应相对远离教学集中区,购置和配备防控所需的测温仪、可用于环境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类消毒剂等)、消毒器械和工作人员的一次性医用口罩。
校医院(医务室、保健室)及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应储备一定数量隔离衣、医用防护服、护目镜、一次性橡胶手套、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鞋套、防护面罩等,有条件的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以上采购的物资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幼儿园应向供应商索要相关产品合格质检报告。
要明确隔离办法和要求,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8.全面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制度。
严控人员进出,严格落实访客登记制度。
除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校园。
所有进出校园人员均要落实身份核实→亮码、扫码和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并登记好信息。
9.做好开学工作提示。
幼儿园具体开学时间和师生返校时间明确后,幼儿园及班级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向学生和家长提示返校报到当天和开学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开学。
10.优化教学计划。
各幼儿园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要求,调整好2020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好教育教学进度。
11.开展防疫培训。
各地各幼儿园要开展全员培训,组织参加由卫健部门提供的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政策、法律法规及防控知识与技能普及教育,确保全体教职员工完成防疫培训并通过在线测试,并充分利用“防疫教育工具包”,指导师生做好个人防护。
要开展幼儿园医务人员培训,在开学前一周内,根据与卫健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幼儿园开学前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与卫健部门对接,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园)医或幼儿园卫生工作人员的现场实际操作技能和知识培训,提升以实战为导向的应知应会技能。
12.组织督查指导。
开学前要建立“一校一组”指导机制,指导督促每所幼儿园建立由教育、卫健(疾控中心)、市场监管、属地镇(街道)和卫生服务中心等方面力量组成的专业指导小组,对所指导的幼儿园开展“一对一”的检查和服务,确保幼儿园严格按照防控专业要求和技术指南全面落实防控措施。
(二)开学当日
1.错时报到。
全校学生分两批开学:第一批四、五、六年级;第二批为学前班、一、二、三年级,分年级错时报到,切实防止报到当日校门口交通拥挤、学生和家长大量聚集。
2.门卫管理。
学生报到日,家长只能送到校门口,原则上不得进入幼儿园。
各幼儿园要提前筹划,妥善做好学生进校和住宿生行李物品及入住宿舍的安排和师生、生生互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