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报到进校后,无特殊情况,学生不得离开校园。
3.健康监测。
所有师生员工进校必须符合返校条件,在进校前必须测体温。
幼儿园要组织充足力量开设多个通道分散设点开展检测,防止学生和家长在校门口滞留。
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校门口设立临时帐篷,对体温异常学生及时送至“临时隔离室”妥善安置。
(三)开学后
1.指导出行防护。
提醒教职工上下班、学生上学放学尽量不乘公共交通工具。
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随时保持个人手部卫生,如随身携带使用消毒湿巾、快速免洗手消毒液等。
2.加强门卫管理。
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除允许返校的本校教职工和学生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内。
进入校园的任何人员,幼儿园应核查其返校条件,未取得“绿码”的教师和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应予以劝返。
相关人员佩戴口罩,并必须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入校园,除救护、防疫车辆和配送物资等公务确需进入校园的车辆及人员在严格履行报批、检测和登记等程序后方可进入校园外,其他社会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疫情期间,不得组织任何在校园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暂停幼儿园体育场地和设施对外开放。
3.落实师生体温检测。
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每日2次检测体温,并做好登记。
制订师生员工进校体温晨检、午检和寄宿生每日晨午晚检操作管理方案,明确时间、地点、人员及职责、流程要求。
提醒走读生家长每日早上在家做好第一道晨检,发现问题及时就诊或居家观察。
4.因病缺勤和病因追踪。
幼儿园每日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校师生的健康状况,班主任负责每日登记缺课缺勤的学生,追踪缺课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
人事部门每日登记缺勤的教职员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
对缺勤、请假或早退的师生,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记录并汇总相关情况。
5.暂停人员聚集。
停止组织聚集学生的校内外大型集体活动,不组织大型的室内报告会和年级、校级聚集活动,必要的集体性活动尽量安排在室外,控制室外大型聚集活动。
不组织学生到校外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参加集体活动。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原则上不组织学生参加跨区域的学习、竞赛、交流、实践等活动。
原计划组织外出的考察、学习、师生春游、社会实践活动一律停止。
幼儿园不宜安排跨年级组班的放学后托管服务。
暂停幼儿园体育场馆对内对外开放,开放时间另行公告。
幼儿园体育课尽量安排在户外场地进行。
6.开展卫生健康教育。
幼儿园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教,利用现有的广播、橱窗走廊、校园网等手段,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
组织师生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指导师生加强个人防护。
把传染病防护知识纳入幼儿园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学生新冠防控健康教育课覆盖率100%。
要求每位学生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相互交谈保持适当距离。
7.加强食堂管理。
幼儿园要充分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准备,涉及食品安全的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幼儿园在食品原料采购、存储与加工、食堂员工每日体温测量、餐饮具消毒、加工场所消毒、食堂排风通气等方面的工作。
食堂员工须佩戴口罩、帽子、手套,避免直接裸手接触肉禽类生鲜材料,严禁生熟食品(材)混用,避免生食肉类。
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分餐制度,固定学生就餐区域,落实校长陪餐制度,通过错时就餐、增加就餐批次、送餐到班级等办法,降低就餐人员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