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新教育教学思想
要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首先要在教育思想上转变观念。为此要树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从科技革命和现代化需要出发,注重培养学生开拓创新能力的教育观。
2.改进课堂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注重传授与启发的结合,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注重课内与课外创新教育的结合。在教育教学中,要以增加课堂教学信息量为出发点。充分运用网络、电视等现代化教学手段来辅助教学,把网络教学、集中授课与分散讨论和个别指导相结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启发学生自觉学习的内在动力,增强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
3.重视大学生个性化学习
课堂教学中,教师着重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引入讨论、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培养大学生自主学习意识、探究能力。让大学生有自由的时间和余地,学会按照自己的发展方向,进行个性化学习。完善自己的素质结构。使学生具备较强的就业竞争力。
(四)构建实践教学体系,注重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实践能力是学生就业最为重要的竞争能力.参加实践也是大学生成长过程中至为关键的环节。目前实践经验少、实践能力弱已成为大学生就业最大的障碍。所以。学校要突出实践教育教学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地位。
1.从思想观念、措施上重视大学生实践体系的建设
彻底改变传统教育模式下大学生实践活动处于从属地位的状况.在专业教学计划中确立实践的地位和作用。设置独立的实践课程。并给予组织、管理、场地及资金的配套。使实践体系与理论教学平行而又相互协调、相辅相成。
2.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学校要将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利用大学生社团开展多种类型、多种形式的活动。如师范类的教学大比武,工科类的技能大赛,各类创新竞赛等。
3.加强校企合作.建立固定的实践基地
在城市、乡村、机关、学校、部队、企业之中广泛建立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志愿服务基地、专业实践实习基地、科技创新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军民共建基地等一大批实践基地。增加学生对工作环境的认识,早日成为符合企业实际需求的“适岗人才”。
4.加强创业教育
把创业教育及创业人才的培养纳入高等学校课程体系,积极开展各种创业培训活动,培养学生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帮助毕业生顺利创业。学校要通过定期举办创业计划大赛、创业者学术讲座。定期请一些创业成功者与学生就创业之道进行交流与探讨.分析创业成功与失败的原因,为学生提供借鉴。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资源组织学生进行创业体验。如成立由学生自主管理和经营的科技服务公司、建立学生超市、学生书亭、学生家教部等实体。为大学生实践、创业、成才的提供平台。
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方案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的通知》(黔人社函〔20xx〕314号)精神,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实名服务,精准到人,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二、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服务对象
20xx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活动目标
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做到登记一人,服务一人。对有求职意愿的,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提供技能鉴定服务;对就业困难的,实施重点帮扶,加强就业权益保护,促进就业创业。
五、活动内容
(一)多渠道加强实名登记。全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扩大实名信息登记渠道,将在本地求职的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就业帮扶。县就业局要及时将省人社厅下发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实时录入数据库,同时主动拓展登记范围,在报到接收、就业失业登记、政策申请等业务办理时同步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在各类招聘活动中对求职毕业生办理现场登记。各乡(镇、社区)人社部门要依托基层服务平台开展专项摸排,做到人员信息应登尽登。全面摸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情况,后续跟踪服务情况要做到动态更新,及时掌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帮扶、政策落实和就业创业进展情况。
(二)全面落实实名制就业服务。县就业局和各乡(镇、社区)人社部门要掌握未就业毕业生底数,要结合未就业毕业生特点和就业需要,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要与未就业毕业生建立一个联系渠道,将一揽子帮扶措施及时推送,做到发放一份政策清单、提供一本服务手册、开展一次职业指导、提供一次政策咨询、制定一份求职就业或创业计划。要深入企业挖掘岗位信息,对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不少于3次有针对性的岗位推介,同时做好对企业的用人指导和服务,用好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增强企业吸纳就业积极性和毕业生就业稳定性。要将有志创业的毕业生纳入创业引领计划,推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向其开放,提供场地、项目、资金、培训等支持。要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长期失业毕业生以及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女大学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建立专门台账,加大政策服务倾斜力度,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就业市场。
(三)加强政策宣传。县、乡(镇、社区)人社部门要结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入户调查的机会,直接把政策送到毕业生手中。结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各项专场招聘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政策咨询解答,提供面对面的宣传服务。充分利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等基层服务平台,通过电子屏、宣传橱窗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画,扩大政策知晓度。帮助未就业毕业生知晓获取信息和服务的各类渠道,引导有服务需求的主动登记和接受服务。
(四)加强就业权益保护。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培训机构监管,依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发布虚假信息等欺诈行为,及时查处“中介”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培训业务等各类侵害就业权益的违法行为,纠正性别、民族等各类就业歧视现象,保护毕业生就业权益。
六、工作分工及责任落实
(一)加强活动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集中精力做好相关就业服务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
(二)县就业局负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开展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落实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奖补、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
(三)县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落实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档案托管、公共服务等相关政策宣传及业务办理。
(四)县小贷中心负责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及贴息政策落实。
(五)各乡(镇、社区)人社部门通过居委会、村工作平台采取入户走访调查等措施,全面摸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同时有针对的开展就业帮扶,定期后续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