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将冷链⾷品疫情防控和处置⼯作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项重要任务,主要领导要亲⾃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要配强⼈员队伍,配齐实验室设备,配⾜保障经费,确保冷链⾷品应急处置的各项⼯作顺利开展。
(⼆)强化协调联动。强化协调联动,建⽴信息共享机制,定期通报检测情况、会商研判、解决问题,真正拧成⼀股绳,不断增强防控⼯作的前瞻性、精准性和有效性,确保在关键情况下能够共同出击,合⼒攻坚。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冷链⾷品⽣产经营储存单位是冷链⾷品疫情防控的第⼀责任⼈,要全⾯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和要求,依照法律法规、⾷品安全标准和两个技术指南开展⽣产经营活动,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作。
(五)强化督导问效。加强对冷链⾷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作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有关部门、单位⼯作⼈员玩忽职守、谎报、知情不报,或拒不履⾏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和⼈民⽣命财产遭受重⼤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本级或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专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本预案⾃印发之⽇起实施。
物品检测阳性应急预案精选2
为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高效、规范处置核酸检测呈阳性物品,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徽州区范围内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后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应急情景时,立即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确认新冠病毒污染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落实传染源管控、切断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保护等防控措施。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适时更新。
二、应急处置架构
本预案在徽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由区疫指办冷链食品(物防)监管组牵头协调,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开展冷链食品溯源调查及“阳性物品”或疑似“阳性物品”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监管所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启动
区疾控中心一旦发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我局立即启动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并将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的生产经营者、食品名称、进口来源国、批号、数量、运输车辆等情况报告给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初筛阳性的处置
1、阳性复核。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积极配合区疾控中心进行复核。
2、先行处置。属地监管所要立即对可疑冷链食品开展以下先行处置工作:
(1)溯源调查。立即开展可疑冷链食品的溯源调查,通过“安徽省冷链食品追溯系统”检索及现场核查方式,对同批次涉疫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进行核查。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疾控部门开展交通运输、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传播链和危险因素,全面排查阳性食品接触者。
(2)食品及场所管控。根据溯源调查情况,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尚有涉及产品库存的,应立即采取就地封存措施,立即停止与检出核酸阳性食品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立即关闭检出核酸阳性产品所在场所(区域),同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可扩大关闭范围,并做好预防性消杀工作。现场处置过程中,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可能导致新冠病毒传播的,可采取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
(3)接触人员防控。配合疾控、公安等部门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现场处置,对直接接触阳性食品及相关外环境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核酸检测,管控相关接触人员,防止疫情播散,必要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应急响应结束。根据复核检测的阴性结果、专家组论
证结果和疾控部门认为不需要作疫情防控处置的,终止应急响应。
(二)复核阳性的处置
1、食品管控和溯源。疾控部门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在先行处置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溯源调查范围,视情况就地封存同场所、同冷库、同批次产品。检出阳性样品的生产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会同公安、疾控、商务等部门依据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场所、产品情况进行分析,划定重点场所和最小防控单元,必要时应封闭可能造成疫情扩散的场所。最小防控单元一般为出现涉及产品场所,如出现多个生产经营存放同一类型产品的场所阳性,防控单元可以考虑适当扩大,具体范围根据现场调查结果确定。
2、食品无害化处理。做好被确认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3、环境及车辆消毒。食品清理后,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及时对涉疫场所的外环境、交通工具进行消毒。
4、应急响应终止。根据疾控部门的风险评估情况和区疫指办应急响应终止意见。做好冷链食品疫情应对的总结和自评工作,对现场处理、溯源倒查、全面消杀等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物品检测阳性应急预案精选3
各片、各村、各冷链食品企业: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消毒技术指南》等规范要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高度警惕秋冬季更加严重的疫情防控形势,在做好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检测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消毒对新冠病毒的杀灭作用,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或其他渠道输入风险,实现“安全、有效、快速、经济”的目标,经研究,特制定冷链食品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上迳镇冷链食品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镇经发办,由镇经发办负责人施艳芳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原则
1、明确责任主体,全面开展排查。高度重视冷链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冷链食品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压实属地责任,展开全面排查工作,查清查实查细辖区内涉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及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底数。
2、落实全面消杀,严防死守。坚持“全面消杀,严防输入”的方针,始终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防疫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每日对冷链工作环境进行消杀,提高工作人员的防范意识,合理管控上班时间,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各类可能引发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信息及时进行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3、坚持统一领导,通力合作。成立上迳镇冷链食品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各小组成员要积极响应、通力合作,突出重点防控环节,确保排查不漏一企、一户、一人。
4、加大督查力度,狠抓落实。由镇人大主席牵头成立督查组,深入企业督查指导,密切配合市场监管所等相关部门对通关、运输、仓储、交易等环节进行跟踪、及时规范,并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时收集反馈。
三、工作职责
市监所:监督、指导冷链食品企业、超市、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注重冷链食品在生产、装卸、运输、贮存及销售等重点环节中新冠病毒感染的防控,排查从业人员是否健康上岗、是否做好个人防护、是否注意个人卫生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