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物业小区的,须经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按时返回。
(五)疫情调查
1.流行病学调查。
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组配合属地街道小区、公安、卫健、疾控等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摸清传染来源和传播链。
核查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者活动轨迹、人员接触相关信息情况,包括有无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病例接触,是否接触进口冷冻肉制品、水产品(如其接触过,还须详细了解接触过的进口冷冻肉制品或水产品是否仍在建筑工地食堂及厨房内。
如仍在,应禁止任何人接触,等待进一步处理)等。
2.核酸筛查。
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组配合属地街道小区、卫健、疾控等部门对小区内除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以外的人员实施核酸筛查,落实“应检尽检”。
(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1.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组配合属地疾控部门组织力量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者在传染期内曾经活动的场所及可能污染的居住场所、交通工具、相关公共场所等环境和物品开展终末消毒,经评估合格后方可重新开放。
2.切实做好物业小区内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
确保人员聚集场所通风换气符合要求,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消毒到位;每日对公共场所进行消毒。
(七)宣传教育和风险沟通
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组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引导小区人员保持健康心态,强调个人和家庭在防止疫情传播流行中的重要作用和责任,提高小区人员自我防护意识。
自觉通过主流媒体了解疫情防控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强化戴口罩、不聚集、常通风、勤洗手等预防措施宣传教育。
提倡小区人员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及时就医。
四、应急处置结束
当发生疫情的物业小区配合属地街道小区、公安、卫健、疾控等部门完成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筛查、病例救治、终末消毒等各项工作,经属地疾控中心评估防控效果后,宣布疫情应急处置结束。
物业疫情管理办法2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抓紧抓实抓细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科学有序做好全区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坚持精准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全力做好物业小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坚决遏制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持续巩固物业小区疫情防控成果。
二、防控体系
(一)建立疫情防控体系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区政府、辖区街道统一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精准防控的原则,切实加强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到位。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结合小区实际,制定本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机构,明确疫情防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设置防疫管理员,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二)强化防控主体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是物业小区疫情防控责任单位,负责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协调和保障等事项。
物业项目经理为小区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及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组织实施。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紧绷防疫工作这根弦,按照各级防指精神和本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要求,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三、防控管理
(一)日常防控要毫不松懈。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要求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保安员、保洁员、物业窗口接待员等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佩戴口罩,落实对楼栋大堂、电梯轿厢、康养设施等人员聚集、流动场所定期保洁及消毒制度,同时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日常生活垃圾清理,针对卫生死角、下水道、污水沟等进行全面清理及消杀工作,杜绝小区内存在卫生盲区,保持物业管理区域环境的整洁优美。
(二)人员登记要滴水不漏。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实时关注疫情动态,及时掌握中、高风险地区清单,对外来、陌生的人员、车辆进行来访登记,并验码、测温,“绿码”及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小区。
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泉返泉人员应按照防指要求开展健康情况问询,要求其出示抵达我省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出现疑似人员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属地街道小区,并抄报主管部门。
同时,对小区内出租房屋的房东、承租人等流动人口相关信息要做到逐一登记更新,明确防疫责任。
(三)防疫宣传要铺天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