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结果处于灰区,建议作为混采阳性结果进行复核。
(二)阳性结果复核
1.混采检测结果为阳性、灰区或单个靶标阳性,通知相关部门对该混采管的10个受试者暂时单独隔离,并重新采集单管拭子进行复核。
2.复核单管核酸检测如均为阴性,则按照阴性结果回报。
暂时隔离人员即解除隔离;如检测结果阳性,按程序上报。
八、检测后样本处理
检测后的标本应当尽快就地销毁,做好高压灭菌质量监控和消毒、销毁记录。
九、技术人员基本要求
采样人员和检测人员要求应满足《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要求。
十、生物安全防护
(一)标本采集和运送人员
对于采集低风险区域人群的采集者,采用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包括:一次性帽子、医用防护口罩(N95)、手套(必要时双层)、护目镜/面屏、隔离衣,鞋套(必要时)。
标本运送人员采用一级生物安全防护,包括: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工作服,可戴医用防护帽。
(二)标本接收和检测人员
标本接收人员应当为核酸检测实验室经生物安全防护培训的指定人员,采用二级以上生物安全防护。
生物安全防护标准可根据所从事工作的危险性进行区分。
进行试剂准备和核酸扩增的工作人员采用二级防护。
处理标本的人员必须严格遵照三级防护标准,包括:医用防护口罩或N95、单或双层乳胶手套(条件许可,可以不同颜色)、面屏、护目镜、工作服外防护服、单或双层医用防护帽,手卫生。
必要时双层口罩(外医用防护口罩,内N95)。
十混一异常处理流程3
一、尽早转运核酸检测阳性人员
1.接到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阳性的通知,XX(临时xx)封闭隔离点,严禁人员进入。
2.将阳性人员就近安排在空置的隔离房间,立即行核酸检测对核酸结果进行复核确定。
3.值班人员做好防护,坚守岗位,其他工作人员回房间隔离,严禁走动。
4.复核确定后2小时内将阳性人员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
二、排查集中隔离点交叉感染风险
1.指挥部组织专业人员认真调查核实是否存在交叉感染的风险。
2.调查人员在12小时内启动排查工作,重点调查集中隔离点日常管理流程、阳性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活动情况、与其他人员接触情况。
3.对可能存在流行病学关联的人员在24小时内完成核酸筛查。
4.在消毒之前对隔离场所的公共环境和相关人员的房间进行环境采样检测。
三、管控风险人员
1.通过调查人员判定,不存在交叉感染,无需划定风险人员;存在交叉感染风险人员按密切接触者管理,需重新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若明确造成交叉感染的风险因素已排除,经过专业评估后可在原集中隔离点继续开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若造成交叉感染的风险因素在原集中隔离点难以消除或在短期内难以判定,应将相关风险人员转移至其他集中隔离点。
四、开展终末消毒
按照终末消毒标准,由疾控中心派出专业人员对集中隔离点内被污染的区域、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居住房间、高频触摸的物体表面、室内空气全面消杀,居住房间暂时封闭。
消毒后进行消毒过程及消毒效果评价。
五、加强集中隔离点的改造和管理
指挥部对集中隔离点发生交叉感染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抓好问题整改。
十混一异常处理流程4
为了加强医疗安全,根据《国卫办疾控函[2022]x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的要求,处置发现疑似阳性结果、可疑结果,结合我院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