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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核酸阳性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精选6篇
大小:29.12KB 8页 发布时间: 2022-12-07 14:08:44 12.19k 10.92k

成员:xxx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

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五、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

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县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

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

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

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

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六、防控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二)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院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

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建立与患者、患者家属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其亲属的理解支持;及时对外公布院内的防控形态,以免造成患者及亲属的恐慌。

疫情期间禁止探视,禁止探视人员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

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

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四)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五)医院各病区备好隔离房间。

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的住院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

同时同一房间的其他患者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排查。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

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指定一个病区作为新入院发热患者的集中收治病区,并实行单人单房隔离治疗。

(八)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政府规定程序收入相应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转运疑似和确诊病例前,须报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经拟收治的定点医院专家会诊评估,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九)封闭医院侧门,留医院正门作为唯一进出口,入口处设立临时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触史评估分诊以及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诊区就诊。

限制就诊陪同人员数量,所有进入院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十)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本院病房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院就诊,需提供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

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我院的临时隔离观察室,拨打县120及时送至县发热门诊。

(十一)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

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和其他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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