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严格落实复工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若发现病例,落实如下全过程应急处置措施:
一、症状初发阶段
当企业员工出现不明原因发热(大于等于37.3摄氏度)、咳嗽等症状时,采取如下应急处置措施:
1、情况报告。
由其所在班组负责人第一时间向企业疫情防范小组、属地社区网格管理员报告,做好人员情况登记。
2、送医就诊。
在严格落实佩戴口罩等必要的防护措施情况下,由员工自行或安排专人、专车送往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安排专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及时掌握就诊员工检查、治疗情况。
3、轨迹跟踪。
全面摸排就诊职工厂区内外的住宿、饮食、工作等活动轨迹,掌握其密切接触群体,逐人登记备案。
4、防护消杀。
就诊职工、送诊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增加全身消毒频次。
送诊车辆事后第一时间进行车内外全面消杀。
就诊职工所在工作范围、活动区域进行全面彻底消杀;严格做好经常性消杀。
对消杀情况全面登记。
5、隔离防护。
患病员工没有确诊前,送诊人员、密切接触群体要做好身体观察、情况随访。
对就诊职工作业范围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班组外人员靠近。
就诊职工所在班组人员通过自驾、专车、单独就餐等方式实行相对隔离管理。
相关人员体温检测、情况随访等进行全程记录。
6、情况通报。
对就诊员工、诊疗情况等信息通过OA系统、门户网站、张贴通报、微信群等形式,实事求是地进行信息公开,安排专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二、病情确诊阶段
当就诊员工确诊为新型肺炎xx后,要在辖区疫情处置指挥部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统一安排下,配合做好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人员排查、集中医学观察等工作,并采取如下应急处置措施:
1、情况报告。
企业专门人员将xx确诊信息第一时间报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行业主管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向所在地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安排专人盯靠,指导企业落实防控措施,帮助企业维护生产经营秩序,组织企业落实紧急停工等应急措施。
2、职工排查。
配合辖区疾控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并配合定点医疗机构将其接至集中医学观察点,落实隔离14天措施。
3、防护消杀。
对排查中发现非密切接触者存有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者,立即送诊。
xx、护送人员、驾乘人员全过程佩戴防护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必要措施。
护送人员与车辆返回后,第一时间做好全面彻底消杀。
4、隔离防护。
其他非密切接触者要增加体温检测频次,做好身体观察、情况随访。
对厂区班组、生产线、车间、办公楼、食堂等不同功能区域实行网格化封闭管理,最大限度阻止人员流动。
相关人员体温检测、情况随访等进行全程记录。
5、停工管理。
对厂区进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人员、车辆出入。
企业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和当地县级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采取临时停工或暂时关闭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