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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网络行为的管理方案和措施1
根据自治区、地区有关要求,按照《新闻宣传报道管理办法》有关内容,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各单位要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要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中的各种责任,规范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二、切实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设立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应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应用、管理、维护等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监督。
要建立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应用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主管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各尽其职,常抓不懈,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信息安全保障职责。
三、严格执行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规定
各单位要提高计算机网络使用安全意识,严禁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严禁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办公内网必须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并强化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等技术防护措施,有效监控违规操作,严防违规下载涉密和敏感信息。
通过互联网电子邮箱、即时通信工具等处理、传递、转发涉密和敏感信息。
四、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审查监管
各单位通过站、微信公众平台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信息,要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
要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审核内容包括:上网信息有无涉密问题;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信息中的文字、数据、图表、图像是否准确等。
未经本单位领导许可严禁以单位的名义在网上发布信息,严禁交流传播涉密信息。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
各单位网络信息发布审查工作要有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专人实施。
严肃突发、敏感事(案)件的新闻报道纪律,对民族、宗教、军事、环保、反腐、人权、计划生育、严打活动、暴恐案件、自然灾害,涉暴涉恐公捕大会、案件审理、非宗教教职人员、留大胡须、蒙面罩袍等敏感事(案)件的新闻稿件原则上不进行宣传报道,如确需宣传报道的,经县领导同意,上报地区层层审核,经自治区宣传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按照宣传内容做到统一口径、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严肃性。
五、组织开展网络和信息安全清理检查
各单位要在近期集中开展一次网络安全清理自查工作。
对办公网络、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的安全威胁和风险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各种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及时按照要求消除信息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加大网络和信息安全监管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要全面清查,严格把关,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要认真整改。
各单位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信息化条件下网络和信息安全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教育、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坚决防止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发生。
关于规范网络行为的管理方案和措施2
按照省国资委《关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及加快推进省属企业等级保护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全面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和防护水平,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网络安全自查整改工作。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是网络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网络安全工作管理,建立"一把手"主管机制,推进“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负责人。
涉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所属各单位,要落实网络安全主责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关键基础设施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网络安全防护工作。
二、加强安全管理,有效防范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要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强化网络安全培训工作,提升网络安全人才的配置能力,提高网络安全保障的专业化、规范化、集约化水平。
加强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等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减少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各类信息系统平稳运行。
同时要定期开展网络安全监督与检查工作,及时纠正管理漏洞,发现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开展等保测评,全面分析面临的安全威胁和风险。
各单位要加快推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工作,依法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委托《全国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目录》推荐的测评机构对网站、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信息系统,依法开展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及备案。
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中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提高风险抵御能力。
四、明确重点对象,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