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人、有钱、有章、有责”的要求,确保宣传教育、收运设施设备、体系建设、奖补经费足额予以保障。
各社区也要积极自筹资金,形成多元投入模式。
三是大力宣传造势。
要采取多种有效的宣传形式营造氛围。
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居委会和学校要组织居民和学生进行环境卫生意识的教育,充分发挥社区联片干部、党员、和谐组织、妇女、老年人和中小学生的作用。
要通过党员活动日,组织党员进行环境卫生大扫除,通过党员的表率作用,充分调动全体居民建设美丽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居民在参与中感受变化、享受实惠、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要善于发现典型、总结推广经验,要建立网络、电话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投诉渠道,及时整改和反馈群众反映的问题。
四是健全完善机制。
实行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健全社区卫生协会管理,落实居民“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制度;实行社区、站所、企业卫生评比制度;建立垃圾、污水处理付费制度。
形成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考评的常治长效机制。
五是严格督促检查。
成立由纪工委书记陈立勇牵头负责,刘建平、田鹏、曾超美、李舒等为成员的督查考核组,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检查结果在周例会上予以通报,作为办事处下拨各单位工作经费和年终绩效考评重要依据,对在人居环境行中表现突出的干部予以重奖,对敷衍塞责、导致工作被上级通报批评的一律按相应程序予以问责处理。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5
一、目标任务
xx年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要有5项任务,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推进29个村开展村庄污水治理,实现行政村污水治理全覆盖,新建改造农户标准三格化粪池1000户。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xx年完成市下达我县的21个村农村垃圾治理任务,在去年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做好提升工作。
全县所有村(作业区)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运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
实施岩溪镇慢道旁(锦鳞村)、坂里乡石厝(坂新村)2个乡镇公厕建设,新建或改造提升14个村庄公厕(详见附件3)。
(四)美丽乡村建设。
实施16个美丽乡村建设,其中,省级重点示范村5个(苑山村、演柄村、田头村、新春村、共同作业区);市级重点示范村2个(高濑村、坂新村);县级重点示范村9个(城关村、上洋村、青阳村、石格村、石铭村、珠坂村、科山村、山重村、石横村)。
(五)农村危房改造。
完成农村危房改造xx年续建任务47户。
二、进度要求
(一)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
5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25%以上,8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50%以上,11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95%以上,12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并完成相关验收工作。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三格化粪池新建或改造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并进入实施,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
3月底前完成项目选址及征迁工作,4月底前完成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3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治理整治方案,制定完善常态化保洁机制,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完成陈年垃圾及村内垃圾、杂物清理,完成村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实施常态化保洁,村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五)美丽乡村建设。
3月底前要完成村庄整治方案(包括“平改坡”改造),4月底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工程量(或投资额)的70%以上,11月底全面完成整治任务,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六)农村危房改造。
xx年续建的47户要在5月底前全面竣工,6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