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过程中,坚持告知、教育、拆除“三步走”,稳妥有序推进。
3、强制拆除。
对需履行法定程序依法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城管、规划、国土部门履行法定程序,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强制拆除。
五、工作步骤
全镇违法建设治理行动从20XX年11月开始,20XX年6月结束,分3个阶段推进。
集中治理工作结束后,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纳入长效监管。
(一)动员部署,摸清底数(20XX年11月至12月)
各管区、村庄要科学制定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组织集中摸排,集中摸排以村为单位,以管区为网格逐一排查,填写相关摸排表,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帐,统筹制定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在集中摸排过程中,执法部门视情启动调查、立案等行政执法程序。
集中摸排和依法治理同步推进,区分轻重缓急,实施分类处置。
治理计划、分类数据和摸排台帐要于20XX年11月底前报治违办。
(二)落实措施,全面推进(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根据治理计划,细化工作安排,实施分类处置,全面迅速推进工作开展。
按照“两个带头、三个先拆”的原则,即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带头,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对顶风突击建设的违法建设先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先拆、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先拆。
坚持自拆、助拆与强拆相结合,拆除与改造相结合,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巩固一片,从严、从快、从重拆除一批违法建设。
治理方案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提前公示,加强沟通协调,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减少治理工作阻力。
违法建设治理要依法和谐、安全有序推进,遇到重大问题及时研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对违法建设当事人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按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
公安机关要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执法支持与协助,做好执法保障。
各管区可根据辖区实际,制定鼓励拆除违法建设办法,加快推进违法建设拆除工作。
镇治违办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统筹调度治理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各管区好的经验做法,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推进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巩固提升,总结验收(20xx年1月至6月)
各管区要适时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加强整改,巩固治理成果。
镇治违办根据整治要求、内容、标准等,制定全镇违法建设治理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并通报验收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
各管区要充分认识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治理标准、完成时限,做到领导机构实,责任分解实,督导检查实,确保治理计划不落空。
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分工履行好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
(二)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管区、村庄要制定违法建设治理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开辟专栏、专题,制作宣传片、宣传册,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报导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推进情况,鼓励、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监督治理工作,组织开展“随手拍、大家评、政府查”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现场会、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三)加强督查考核,严肃执纪问责。
镇治违办要会同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对违法建设治理进行监督考核,建立考核督查机制,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终考核制度。
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考核奖惩挂钩;对治理行动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单位、个人,采取约谈、通报、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执纪问责。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支持配合属地有关部门单位做好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如实填报违法建设情况并率先拆除,对故意漏报、瞒报、包庇违法建设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巩固治理成果,构建长效机制。
结合本次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的开展,各管区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探寻治违工作规律,完善治违工作体系,健全联动管控机制,建立拆违工作模型,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导则、标准、规范、制度等,构建违法建设治理长效机制。
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5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秩序,全面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按照责权统一原则,完善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岳阳市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