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生占据纠纷科室或(和)纠纷调解部门,围堵科室/部门进出通道,干扰科室/部门正常医疗和工作秩序等情形的;
(4)发生损毁或者抢夺病历等医疗资料、公私财物等情形的;
(5)患方事件参与人员10人以上,且在医院内身着孝服、静坐、下跪、摆设灵堂、焚香烧纸、摆花圈、拉横幅标语、张贴大字报等情形的。
2.4四级风险(Ⅳ级)
拒不接受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四级风险:
(1)患方事件参与人员5人以下,且发生在医院内拉条幅、散发传单、喧闹、张贴大字报等情形的;
(2)患方事件参与人员5人以下,通过跟随、缠扰等行为,干扰医务人员或工作人员工作和生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
(3)患方事件参与人员5人以上10人以下,不通过正常途径反映解决问题,干扰纠纷科室正常医疗和工作秩序,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
3组织体系
3.1应急组织体系
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包括投诉管理领导小组、投诉管理办公室、医务部、保卫科、病案科、院办和纠纷科室等。
3.2投诉管理领导小组
投诉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根据《医院投诉管理制度》成立,在重大医疗纠纷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上的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落实《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院投诉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建立和健全医患沟通机制、投诉管理制度、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制度、重大医疗纠纷预防与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和应急预案;
(2)负责全院各类投诉管理和医疗纠纷处理的领导工作;
(3)宣布重大医疗纠纷事件预警、应急响应的启动与终止;
(4)发生重大医疗纠纷事件时,负责医院现场应急处置指挥,负责向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综合治理中心等有关部门报告,并负责接待、配合来院负责应急处置的现场指挥领导及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落实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医院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6)完成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上级政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3.3投诉管理办公室
投诉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投诉办)根据《医院投诉管理制度》成立,在重大医疗纠纷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上的主要职责包括:
(1)根据日常医疗纠纷投诉监测,预测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发生趋势,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预防预警建议;
(2)发生重大医疗纠纷事件时,立即汇总事件关键信息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预警级别建议;
(3)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和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与患者协商重大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办法或方案;
(4)配合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工作,以及医疗纠纷法律诉讼时负责律师聘请、诉讼证据收集等有关工作。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