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幼儿园如发现任何人有中毒情况,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应立即通知值班幼师,在幼师的指挥下需采取以下措施:
1.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如医务人员没有及时赶来,中毒者有生命危险,要将中毒者送附近医院抢救,并通知中毒者的单位或亲友。
2.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3.安排好车位以便警车和救护车到达及离开时用。
4.将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记并交与警方。
5.劝阻闲杂人员围观。
6.将有关资料(包括警车、救护车到达及离开之时间、公安机关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7.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立即滞留,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