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为大家整理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方案精选7篇。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方案精选篇1
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各类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汲取科技有限公司“7.12”重大爆燃事故及近期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好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按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抓实抓好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会议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着重强化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排查隐患、发现问题、整改解决为关键,着力发现和解决一批影响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发展的严重隐患,着力发现和解决一批工作不实、执法不严的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问题,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范围及重点
全市工贸及其他行业安全领域;持续开展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专项整治,进一步核实企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粉尘爆炸性、涉爆作业场所作业人数和相关除尘、通风、防爆等安全设施设置情况,有效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
(一)建材企业
1.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及自评情况。
2.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3.水泥企业重大隐患管控情况:水泥企业的水泥简型库清库安全管理情况,水泥工厂煤磨、煤粉仓及袋式收尘器(或煤粉仓)是否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或设置防爆及气体灭火装置设施,燃气窑炉是否设置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
(二)涉爆粉尘企业
1.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工作情况。
2.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及自评情况。
3.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4.建构筑物。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要求。
5.除尘系统。
(1)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是否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是否存在互联互通的情况
(2)干式除尘系统是否规范采用了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是否存在采用正压方式吹送粉尘,且未采取防范点燃源措施的情况。
(4)除尘系统是否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是否存在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的情况。
(5)铅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是否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6.防火防爆。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是否规范使用了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2)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前,是否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3)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是否按规范设置了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7.粉尘清理。粉尘清扫制度建立情况,作业现场积尘是否及时规范地进行了清理。
8.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演练、应急装备等情况。
(三)工贸企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
1.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川安监函(2017)71号)工作情况。
2.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情况。
3.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4.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
5.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的落实及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情况。
(四)水电企业
1.安全生产、防汛抢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设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包括操作票、工作票及交接、巡回检查、设备定期试验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3.设备运行、安全管理情况。包括水库大坝、河(溪)挡水坝、渠道、隧洞、管道、压力前池和发供电设备是否安全;设备检查、评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设备安全操作工器具定期试验和定期检查情况等。
4.重大人身、设备、火灾等事故隐患控制和整改情况
5.消防组织是否健全,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规程要求,易燃、易爆场所及物品保管是否符合消防规定,电缆及油区防火措施是否落实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