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病毒感染监测。
搞好早期预警预报,强化对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辨认出隐患,及时改良。
辨认出疑为或诊断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按照有关建议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呈报信息,搞好适当处理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
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
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强化患者求诊管理。
医疗机构应搞好求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挤迫,以增加医院病毒感染的风险。
辨认出疑为或诊断病毒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实行隔绝或者掌控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护送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实行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不具备抢救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诊疗至具有抢救能力的医疗机构用药。
(八)加强患者教育。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强化病毒感染肆虐管理。
严苛全面落实医疗机构病毒感染防治与掌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病毒感染肆虐的风险。
进一步增强敏感性,一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感染疑为肆虐或肆虐,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有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协调搞好调查处理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
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1、咳嗽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合乎《医院隔绝技术规范》等有关建议。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搭载符合要求、数量充裕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咳嗽门诊出入口应建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
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
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掌控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用药规范展开患者筛查,对疑为或诊断患者立即实行隔绝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为患者及护送人员提供更多口罩并指导其恰当配戴。
(二)急诊。
1、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制度,鼓励咳嗽患者至咳嗽门诊求诊,制订并健全重症患者的办理手续、抢救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搞好个人防水和用药环境的管理。
实行门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曝露风险较低的用药措施时,应按照接治诊断患者的建议实行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实行设置等候区等有效率措施,防止人群涌入。
(三)普通病区(房)。
1、应设置应急隔绝病室,用作疑为或诊断患者的隔绝与抢救,创建有关工作制度及流程,配有充裕的应付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为或诊断患者宜专人用药与护理,管制毫无关系医务人员的进出,原则上不探望;有条件的可以征用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