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设立安全费用台账,由财务和行政部配合作好记录,作为对安全费用支出的合理性检讨及作为次年的预算参考。
第十一部分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按照“安全生产第一”的管理理念,按公司人数的10%的比例每年评出安全生产无事故的先积极分子。
2、设立安全生产无事故的奖励基金,年底安全生产无事故者,每人发放安全奖RMB100,以资鼓励。
3、凡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者,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本人负责20%的经济损失。
其余由公司负责。
4、凡当年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所造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者,不允许提升级别及调升工资。
5、凡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部分旅行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2-1按照国家和省旅游局有关规定与标准,建立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将安全管理的职责落实到岗位。
12-2公司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分三级:业务员、部门经理、总经理。
一级向上一级负责。
全公司每一岗位严格执行对安全事故要及时、准确、完整地汇报,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12-3各岗位的职责:
1、业务员的职责:负责本人岗位所有业务及团队的安全,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请示报告,及时解决。
2、部门经理的职责:负责本部门及所有业务及团队的安全,发现安全问题能及时解决的马上处理好,能解决的或无发处理的都要及时向上总经理请示报告,及时解决;检查和协助本部门的员工贯彻落实有关旅行社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的条例;每月部门开会一次贯彻落实有关省市旅游局的文件。
3、总经理的职责: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负责旅行社各岗位的安全,每年对全体员工负责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检查各岗位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条例的贯彻落实;对每年加入的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岗位安全职责制的教育和系统性的培训。
12-4旅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业务部门的组团员在出团前应向领队(导游)人员提供《领队(导游)带团安全注意事项》,对在旅游途中如何做好旅游安全防范以及安全事故发生时的控制和发生后的处理提出明确的指引和规范。
并做到:
1、领队(导游)人员上岗前应通过旅游安全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
2、领队(导游)在带团的过程中,要密切注意车辆状况、司机状况,严禁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车队乘载旅游团队,防止车辆带病上路及司机疲劳驾驶。
清楚车辆发生事故时的处理程序,及时报警。
并要求全陪、领队在车上不能睡觉。
3、领队(导游)在带团过程中要记住就餐餐馆的名称和地点,游客不能吃生冷和变质的食物,并提醒游客若自行到外面饮食时要注意饮食卫生安全。
4、在宾馆、酒店住宿时要注意个人的人身和财物安全,注意防火,清楚住处的防火逃生通道。
防止酗酒现象。
雨天要尽量避免户外活动,防止雷电、山体滑坡和溺水等做成的伤害。
5、除了公司购买了《旅游责任保险》外,从保护游客的切身利益出发,要求劝喻游客购买团体或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若游客不愿通过本公司代为购买的,则要求游客在《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说明》上签名认可,并在出团前一天上交到公司备案。
代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需提供旅客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资料,在出团前一天购买并得到保险公司的确认方可生效。
6、要求各部门经理督促本部门员工落实好安全工作,并随时接受检查。
领队(导游)在出团时要携带《领队带团安全注意事项》并依照执行。
7、旅游途中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应依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试行办法》和省政府发布的《浙江省旅游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安全事故预防工作措施及出现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指引要求迅速果断地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