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污染物应当戴手套与口罩。
6.居家阳性人员注意休息,多饮水保持健康、充实的生活方式,注意规律作息,积极与家人沟通。
三、共同居住人员要求
1.需要陪护的,尽可能确定相对固定的1名家庭成员作为陪护进行照顾,首选身体健康且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及加强剂的人员。
陪护人员与阳性人员接触时,处理其污染物及污染物体表面时,应当做好自我防护,佩戴N95/KN95口罩、一次性手套,尽可能与其保持1米以上距离。
2.与阳性人员任何接触,或离开其居住空间后,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戴手套前、脱手套后要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
3.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儿童、孕产妇、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等居家隔离人员的陪护人员。
4.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一并遵守居家隔离管理要求。
四、保障要求
1.生活物资保障。
建立居家隔离期间需求清单,如方便速食(方便面、八宝粥、燕麦片等),主食(大米、面粉、挂面等),零食饮品(坚果、咖啡、瓜子等),时蔬水果(白菜、洋葱、土豆、苹果、橙子等宜长期保存类),保证休息和营养,摄入足够的蛋白质和维生素等,保证每日饮水充足。
2.防护物资保障。
包括N95/KN95口罩、一次性医用手套、消毒设施(喷壶、拖把)和药品(84泡腾片/消毒液、75%乙醇)等。
3.医疗服务保障。
与社区医生等建立联系,可储备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复合维生素、日夜百服咛等对症药物。
长期慢性病患者(如糖尿病、高血压等),继续原诊疗方案的基础上监测血糖、血压变化,及时自我调整治疗方案或联系专科医师。
新冠阳性感染者居家隔离方案2
一、管理对象
包括密切接触者中的特殊人群、解除集中隔离后的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及其他经专业人员评估无法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二、场所要求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最好单独居住;如果条件不允许,选择一套房屋里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室,保持相对独立。
(二)在相对独立的隔离室外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
(三)房间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应选择分体空调,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四)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
(五)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三、管理要求
(一)社区服务要求。
1.登记造册。
街道(镇)、社区(村)工作人员要及时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取得联系,掌握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信息,查看居住场所是否满足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下发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参见附表1),告知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要求,并按照“一户一档”或“一人一档”要求,登记造册,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
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特殊人员情况,建立台账,做好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关爱服务。
2.监测信息收集。
街道(镇)、社区(村)可通过建立微信群、小程序等方式,每日早晚两次定期询问和收集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体温、症状等信息,如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人员,立即报告,并由专人联系120负压急救车,按就近原则送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核酸检测。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核酸检测由社区组织采样人员上门采集,并及时推送核酸检测结果。
4.环境清洁与垃圾处理。
每天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居住楼层走道、楼梯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至少清理一次垃圾,必要时及时清理。
5.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要求。
告知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服务,缓解隔离人员的负面情绪,预防与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
发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出现精神卫生问题时,及时向对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
6.定时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