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人拒绝留观:逐级向科主任、医务科、组长和卫计委报告,并通知保安,暂时单间隔离,直到病人离院。
(2)医护人员职业暴露:未做防护时发生体液暴露立即就近冲洗,使用碘伏消毒;接触疑似或确诊患者时若防护用品破损或防护不到位等情况发生暴露,应及时按照流程脱卸防护用品,并禁止与其他人接触;这两种情况都要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和医院感染管理科,做好职业暴露登记,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隔离观察。发生针尖刺伤按相应应急处理后上报。
四、预案终止
预案终止应由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疑似病人转归进行判定,原则上疑似病人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后,其密切接触者即可解除隔离;若疑似病人确诊为新冠肺炎感染,其原所在科室所有人员应封闭隔离观察14天,观察期满时,如所有人员无异常情况,可由应急领导小组报市卫健局和市疾控中心后解除隔离(建议进行核酸检测),预案终止,病区进行终末消毒后正常接收病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