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堵塞消防通道、占压市政管线、破坏房屋结构、使用易燃材料建设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违法建设,先行拆除清理。
(7)对其他存量违法建设按计划拆除。
(三)有序拆除违法建设
1、自行拆除。
对确定拆除的违法建设,告知违建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拆除后由镇治违办组织验收。
2、集中拆除。
对未自行拆除的违法建设,由镇治违办组织,各管区和村庄张贴治理通告,镇村中心完成调查取证,集中统一拆除。
治理过程中,坚持告知、教育、拆除“三步走”,稳妥有序推进。
3、强制拆除。
对需履行法定程序依法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消防、水利、交通、工信等部门履行法定程序的,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城管、规划、国土等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由镇治违办组织强制拆除。
五、工作步骤全镇违法建设治理行动从20**年11月开始,20**年3月结束,分3个阶段推进。
集中治理工作结束后,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纳入长效监管。
(一)动员部署,摸清底数(20**年11月至12月)
召开工作管区和村庄主要负责人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组织集中摸排,集中摸排以工作管区为单位,以村庄为网格逐一排查,填写相关摸排表,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帐,统筹制定计划。
在集中摸排过程中,镇村中心视情启动调查、立案等行政执法程序。
集中摸排和依法治理同步推进,区分轻重缓急,实施分类处置。
(二)落实措施,全面推进(20**年1月至20**年12月)
根据治理计划,细化工作安排,实施分类处置,全面迅速推进工作开展。
对顶风突击建设的违法建设先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先拆、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先拆。
坚持自拆、助拆与强拆相结合,拆除与改变相结合,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巩固一片,从严、从快、从重拆除一批违法建设。
对违法建设当事人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按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
镇治违办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统筹调度治理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各工作管区和村庄的好的经验做法,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推进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巩固提升,总结验收(20**年1月至6月)
各工作管区和村庄要适时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加强整改,巩固治理成果。
巩固治理成果,构建长效机制。
结合本次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的开展,镇治违办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探寻治违工作规律,完善治违工作体系,健全联动管控机制,建立拆违工作模型,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导则、标准、规范、制度等,构建违法建设治理长效机制。
违法建设整治专项行动方案2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拆违控违工作,强化控制违法建设日常动态巡查责任机制,有效遏制违法建设的发生,根据《xx市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严控严管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加工、仓储、经营活动场所工作方案>的通知》(浏拆违发[20xx]1号)、《xx市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拆违控违领导机构名单和控违动态巡查月计划的通知》(浏拆办[20xx]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xx镇20xx年拆违控违工作计划。
一、工作重点
20xx年度全镇的拆违拆旧工作重点区域为:
1.集镇主、次干道两厢及临街房屋屋后;
2.园永干线公路及连接线周边;
3.大溪河、宝山河岸100米范围内;
4.集镇近期建设控制区域;
5.各村(社区)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范围内严重影响规划实施和居民生产生活品质的违法建设及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仓储、加工等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环保的生产经营场所;
6.各级领导交办督办的工作任务。
二、领导机构和责任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建设规划办国土所城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