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告:出现第一类情况需要送医的,应立即将相关信息(包括出现症状时间、地点、人员、症状、人员数量等)报告本校应急防控工作专班,同时联系家长及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发生第二、三类情况,应立即将相关信息(包括出现症状时间、地点、人员、症状、人员数量等)报告本校应急防控工作专班、属地疾控、上级主管部门,同时联系家长和定点发热门诊进行诊治。
3.转送:学校安排专门车辆,做好可疑症状者和护送人员个人防护,立即转送定点发热门诊开展诊疗和筛查。
也可根据需要联系当地街道(社区)、卫生院或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
4.检测:对发热人员,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要组织专家会诊,在第一时间作出是否排除新冠肺炎的判断,并将排除新冠肺炎的结果及时告知学校。
对发热人员,发热门诊要立即采集患者咽拭子标本并送市疾控中心进行检测。
市疾控中心要预留一台应急检测设备,专门用于师生员工的核酸应急检测工作。
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机构对送达的师生核酸采样标本,随到随检,并在4至8小时内将核酸检测结果书面告知学校及相关部门。
如果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应第一时间向市卫健局报告,市卫健局应立即上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同时通报市教育局。
5.处置:(1)对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患者,解除隔离由接诊医疗机构根据具体患病情况进行诊断治疗。
(2)核酸检测为阳性的人员,按新冠肺炎病例进行处置,并及时反馈给教育(学校)、社区和疾控部门。
6.关注:可疑症状人员送诊期间,要对班级(办公室)人员进行密切关注,继续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老师要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向。
7.消杀:可疑症状者转离后,学校应对隔离场所和转运车辆做好消毒。
(二)发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后的处置措施
1.管控:市级专家组判定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后,市卫生健康局应立即向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上报。
按照相关规定,对密切接触者,各地教育领域疫情防控组统筹,提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准备,由属地政府组织集中到各级教育领域疫情防控组指定的酒店隔离医学观察,家属实行居家观察。
是否采取停班、停校等封控措施,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告知:在市教育领域疫情防控组的统筹安排下,相关学校、学校要适时告知学生家长和社会,并积做好沟通和思想疏导,化解家长疑虑和社会焦虑,对被集中隔离人员实施关怀关爱。
3.流调:疾控等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同班、同宿舍、同办公室等密切接触者的排查工作。
4.消杀:疾控等部门按照规范开展重点区域消杀。
六、健康教育与舆情引导
积极做好师生员工及学生健康教育及心理疏导,缓解紧张心理,稳定情绪,更好地配合治疗和隔离观察。
及时对网络及社会舆情进行正面引导。
学校出现新冠肺炎阳性人员应急处置预案4
为做好疫情期间预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根据上级要求,特制定此制度(试行)。
一、疫情期间,各处室、学院实行每日体温检测制度,由专人负责检测和收集测温情况。
二、对体温检测异常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并报备校防疫领导小组,及时先隔离并引导就医。
三、检测人员佩戴手套及口罩,使用红外额温计对准眼眉之间,距离前额中心5cm以内位置;若室外温度偏低,则测量颈部衣服遮盖处或者手腕至肘关节衣服遮盖处。
四、每次检测前及检测完成后使用75%酒精进行全面擦拭消毒。
五、监测过程中,对于体温≥37.3℃的师生:
(1)仔细询问师生是否有xx旅居、接触史,若明确无,且身体无严重慢性疾病的,则建议隔离观察,有异常情况及时去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2)有xx接触史的或者本身有严重慢性疾病的,联系其家属,由疫情领导小组安排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检查,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同时对接送车辆进行全面消毒,确保安全。
六、各学院由专人负责每日登记缺课缺勤学生,追踪缺课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各部门每日登记缺勤教职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
七、校园大门设立监测点,由保卫处负责,每日配置1-2名保安对进校人员逐一进行核查登记体温检测。
八、对体温检测超过37.0℃的人员,实行记录跟踪,进行复测。
九、对体温异常人员(≥37.3℃),详细记录其各项信息,汇总后报防疫领导工作小组。
学校出现新冠肺炎阳性人员应急处置预案5
为切实做好流坡坞镇中学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学校发生、流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返校工作预案。
一、返校前期准备工作
(一)合理安排到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