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人员后,应立刻停止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将事发情况报告部门安全工作负责人,相关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2、学校医务人员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治中毒人员,严重的及时送县人民医院救治。
3、安全保卫人员立刻封存、封闭、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安全保卫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积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5、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汇报。
6、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安全保卫工作
食堂保卫人员严守生活服务大楼,严防投毒等事故发生,外来人员未经学校后勤行政领导的批准,一律不允许进入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