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和相关条例,严格落实和检查各项预防措施。
所有老人及职工均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报告传染病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情况。
2、实行封闭式管理,老人不离开院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院。
3、传染病患者及时送医院救治。
应急状态处理:
1、遇有院内发生流行性疾病,有关当事人必须在发现疾病的第一时间内向院长报告,院长负责向民政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及时与老人家属联系通报。
2、院办室:限制或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医护部:对患者提供基本救护的同时做好隔离、防护工作。
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实施消毒。
对老人及职工的发热情况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
4、其他部门: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院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卫生所联系。
做好保障措施。
做好后勤防护用品等传染病防治物资供应,做好应急准备。
六、保障措施
1、组织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经常深入到老人房间、食堂和活动室等处检查食堂卫生、环境卫生、房间卫生。
定期对院内饮食、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病原携带者,保护易感人群。
2、健全和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对室内空气、餐(饮)具和其他老人活动的场所及接触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
指导安排合理的生活制度,预防接种和传染病管理应搞好基础免疫,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对传染病人员及时给予相应的处理。
3、对房间、餐厅、会议室等场所保持通风换气,搞好房间、食堂等处环境卫生,定期对公共设施和用具进行消毒。
加强院门管理,实行院外人员来访登记制度。
4、老人及职工中若发现有发热、畏寒、头痛、全身酸痛、腹疼、腹泻等症状应立即送院医护部情况严重的送外就医,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5、院应随时掌握院内的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预防,及时处理疫源地,指导病人消毒,进行跟踪观察,有效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控制和消灭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
6、保护易感人群。
在院内开展有针对性地预防措施,提高他们的免疫力,加强对重点人群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