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强化使命担当、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护理工作,切实保障老人的身体安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养老院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7
在管控方面,为科学精准实施人员管控,各级民政部门推进“看门行动”。针对发生疫情的旗县,采取民政部门领导包联并选派工作人员下沉机构等方式对养老机构开展“看门行动”,实施24小时值守。养老机构在大门外均设立物品交接处,安排专人接收生活必需品和进行物品消毒工作,全程实施无接触交接。同时加大养老机构自采队伍建设,真正做到人员闭环,减少交叉感染风险。截至目前,648个养老机构建立自采队伍,完成自采培训1137人。
同时,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工作,筑牢养老机构免疫屏障。在应急和防护措施方面,各养老机构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执行防控措施,同时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机构均设立隔离室,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建立了健康监测场所和“三区两通道”,由卫健部门审核合格后投入使用。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协调疫情防控指挥部,每个旗县,至少设立一处养老机构专用集中隔离场所和健康监测场所,用于人员隔离和就医返院人员留观,全面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为规范人员探视,自治区民政厅印发了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近期为积极响应防控“新十条”措施,在原指南基础上及时印发通知优化探访流程,并要求养老机构要合理设置探视室,探视室要和生活区分开,要及时进行通风和消杀,并采取预约和错峰探视。家属进行探访时,需要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并当场进行抗原检测。
为方便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用药,每个旗县至少确定一个养老机构就医定点医院,并建立就医绿色通道,确保老年人出现健康问题时,能够及时入院治疗。各养老机构还准备了闭环转运车辆,为老年人就医用药保驾护航。
养老院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8
根据《关于印发<市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二版)>的通知》文件中要求,为做好全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在状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当养老机构内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各镇及养老机构应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一、建立应急工作机制
1.养老机构应建立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养老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机构内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划片分区,责任到人。
建立院内感染控制和隔离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
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养老机构疫情应急预案,并向属地镇报告。
2.当接到养老机构的疫情报告后,应迅速成立疫情应对领导(工作)小组,及时联系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请求指导,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当养老机构发生疫情时,属地镇应立即向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上级民政部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二、做好应急资源储备
1.各镇及养老机构对床位总数、入住老年人数、工作人员数以及防控物资储备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统筹养老机构各类资源储备,当养老机构内发生疫情时,能迅速调度相关资源给予援助。
2.各镇要建立有防疫、医护专业人员指导或参加的养老护理员应急支援队伍,统筹养老服务人力资源储备,当养老机构内发生疫情时,能迅速给予相关养老机构疫情处置、专业照护支持。
三、实施分类妥善处置
1.当养老机构中发现有老年人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肺炎可疑症状时,养老机构应严格按照我省《转发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的通知》执行。
2.当养老机构中有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
不得接收新入住老人。
疑似病例在排除后,其密切接触者可解除隔离观察。
3.养老机构内应预设隔离观察室,隔离观察室应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防护服、医用口罩、手套等),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有条件的设置隔离区和消毒室。
隔离观察室(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并处于养老机构的下风向。
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时,应避免与其他非隔离人员的接触,严禁外出。
做好隔离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隔离观察室(区)的生活垃圾应统一处理。
4.不具备设立隔离室(区)条件的养老机构,应报告属地镇,在本级联防联控机制统筹下,通过当地政府指定的集中医学观察点、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或新设立的专门场所,对拟进行隔离观察的养老机构人员进行集中观察隔离。
5.做好养老机构内其他非密切接触者的观察防护工作,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除需要进行隔离观察者外,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单间安置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
疑似病例在排除后,院内观察解除。
做好院内观察人员的体温检测、健康状况监测及日常消毒等工作,发现疑似症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实施隔离观察。
四、统筹调动应急资源
1.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主阵地作用,当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无法满足院内需要隔离观察者的隔离要求时,首先由能够提供隔离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承接隔离任务;当公办养老机构无法满足隔离观察条件时,统筹属地养老机构自有资源,选择有隔离条件的养老机构承接隔离观察任务;当养老机构自有资源无法满足隔离要求时,需报请当地政府征用社会资源解决需要隔离老年人的隔离问题。
2.统筹养老机构服务人力资源,当疫情发生时,所在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无法满足疫情应急防控、服务老年人的需求时,当地民政部门应统筹调动属地养老机构服务人力资源,并发动社会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支援,确保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人员保障到位。
必要时,可报告当地政府请求相关部门、机构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养老院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9
为进一步做好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切实保障入住老人及院内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和相关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