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作业的形式应该多样化,要根据学科以及学⽣的年龄特点,积极探索作业的形式,从数学学科特点出发可安排⼝头作业,书⾯作业,综合实践性作业等,学⽣可采⽤书⾯、社会实践等形式来完成。布置的课外作业要适量。给学⽣布置的作业教师要先做⼀遍。除书⾯作业以外,可根据需要布置调查、制作⽅案、数学⽇记等实践性作业,并根据不同作业形式明确不同的要求
3.学⽣的课堂作业⼀定要适量适度,⼀般在课堂上给学⽣留⼗分钟左右的作业时间,尽量保证课堂作业在课内时间完成。其中数学作业应该⼀天⼀练。
4.⼀⼆年级不留书⾯作业,三-六年级不超过半⼩时。
5.严禁教师将书写作业作为惩罚学⽣的⼿段。
作业本与书写规范
1.各年级统⼀课堂作业本。
2.⼀、⼆年级⽤铅笔书写作业,三、四、五、六年级⽤⽤蓝⾊或⿊⾊钢笔、签字笔书写,⼀本作业⽤同⼀种颜⾊笔书写,不得混⽤,字的⼤⼩约占线格的三分之⼆。书写要做到认真、⼯整,字体端正、清楚。数学作业中的汉字书写以楷书为规范,做到笔划、笔顺、结构正确⽆误,字距合理,在整齐划⼀的基础上逐步达到美观。数字书写,笔顺正确,⼤⽅规范。
3.画图⼀⾄六年级⼀律⽤铅笔,尺规作图。
4.作业本封⾯要清晰填写:校名全称、年级、学号、姓名。封⾯、封底不得乱涂乱写乱贴,保持⼲净整洁。
5.做题时要写清练习⼏、题⽬序号。课本上的图形和解决问题不要抄题,直接列式解答。如果是补充的,则要将题⽬抄上。
6.竖式计算⼀般列在横式下⾯居中位置,如验算可将竖式位置适当移向左边,验算竖式必须并列在算式竖式的右边,竖式中的较长横线要求⽤直尺划。
7.计算题题⽬抄题时⾄少前空⼀格(⼀个字位置),第⼀个等号应另起⾏,递等式的等号要对齐,同级运算⼀次可脱式,指明要简便计算的须写简便过程。
8.应⽤题如要求抄写题⽬则格式同课本,换⾏书写必须与上⼀⾏开头对齐;列式计算后,单位名称加上“()”;答语要完整。
9.使⽤铅笔做作业时,清除误写的图字应⽤橡⽪擦,注意保持卷⾯的整洁;使⽤钢笔做作业时,清除误写的图字统⼀⽤双横线划掉即可。不准使⽤涂改液、更正纸或者透明胶涂改作业。
10.作业中的错误必须及时订正,订正时先写上“订正”两字,换⾏开始订正。除应⽤题外,订正时题⽬需重抄,应⽤题也应写上“答”
11.课堂作业每周3次,基础训练学完做完。
12.课堂作业、家庭作业量:⼀般⼝算题每次16道,笔算题每次6道,⼏何题、应⽤题每次4道。(建议学⽣分层次布置作业数学基础好的多⼀点)
14.班级每学期举办⼀次优秀作业展⽰,发挥学⽣之间作业的传帮带作⽤。
作业批改要求
1.作业批改要及时、准确、精细,批改符号规范、统⼀。每次作业批改均使⽤红笔,并在作业右下⽅标明批改⽇期。不得要求学⽣或家长批改作业。
练习批改要求:正确的打“√”,错误的“--”。不完全对的作业题有的可以不打“×”,只在题旁打上“?”,或将错误之处圈出或划出,以引起学⽣思考。对于错误的作业题,督促学⽣在本次作业后或指定位置更
正“△”,并进⾏第⼆次批改。
作业评定⽤“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英语⽤“A”“B”“C”标⽰等级。
2.教师在学⽣做作业时,教师要经常进⾏巡视,及时进⾏指导,尤其要关注学困⽣的作业情况,对学困⽣的作业提倡⾯批。
3、要发挥作业的诊断功能,布置的作业要及时批改和反馈,对于作业中的错误要督促学⽣及时订正。要求课堂作业当天收回、当天完成批改,不⽆
故拖延(包括⼆次批改)。
4.⼀⼆年级可配合使⽤⼩红旗、⼩红花、⼤拇指等⿎励性标志,中⾼年级可在等级后配合使⽤五⾓星或加号等激励性评价标志。等第在作业右上⽅,⽇期写在作业最后的右下⽅。
5.对于作业中出现的错误,如果是共性问题,可在课上集中讲评,及时矫正;如果是个性问题,教师应做好“⾯批”、“⾯辅”⼯作。在批改作业时发现作业中有创意的解法和典型的错例要及时做好记录。对有创意的解法要予以表扬,对典型的错例要分析成因,以改进教学。教师要作好学⽣上交及完成作业情况记载,认真分析学⽣作业中存在的问题,从中获取改进教学的信息。
6、“⽆作业⽇”落实要求
1.年级组内设⽴每周的⼀天为⽆书⾯作业⽇。
2.“⽆作业⽇”当天我们可以开展开展亲⼦阅读或亲⼦实践活动,家长可指导孩⼦学做家务,带领孩⼦进⾏体育锻炼、发展兴趣爱好、与孩⼦⼀起做游戏、散步、聊天等,帮助孩⼦修养⾝⼼等。
学校开展双减工作实施方案精选篇4
⼀、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主管教育部门⽂件精神,全⾯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过重的课业负担,提⾼课堂教
学效率,促进学⽣全⾯、健康⽽有个性地发展;本着对学⽣未来负责的态度,进⼀步把上级关于“双减”的要求落到实处,科学把握“双减”的精神实质,特制定本⽅案。
⼆、实施细则
(⼀)严格执⾏课程计划。
1.严格根据《市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开⾜课程。
2.教师严格按照各学科课时量安排教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减课程和课时。
3.任课教师严格按课表上课,遵守课堂秩序和教学规范,不得随意调课、占课,不得随意剥夺学⽣上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