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病例的发现及处置
(一)落实预检分诊制度
1、预检分诊处在正常工作时间设在门诊大厅入口处,中午及夜间设在急诊入口处,负责对发热病人预检分诊。
2、预检分诊人员对每位就诊病人进行体温监测,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根据动态更新《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分类名单》,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源人群以及发热人群进行分流,并指引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二)病例发现、报告与处置流程
(1)发热门诊患者
首诊医生对就诊的发热、咳嗽患者,应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规定的疑似病例与确诊病例的诊断标准仔细筛查,对每一位发热患者进行核酸采样,阴性者方可离开。
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要立即上报,同时按照国家防控方案要求转至定点医疗机构立即单人单间留观室内隔离治疗,连续两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且发病7天后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抗体IgM和IgG仍为阴性,可排除疑似病例诊断。
确诊病例立即上报市卫健委同时通知市急救中心立即转运至市定点救治医院,院感科组织应急消杀组对现场进行消杀。
(2)住院患者
入院前需固定陪护人员,原则上实行“一患一陪”。
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入区前均应完善核酸检测,持阴性报告方可入区;如住院患者或陪护在住院期间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排除其他疾病后怀疑新冠疑似病例的,原则上应立即启动病区新冠防控应急预案,立即转运定点医疗机构单人单间留观室内隔离治疗,连续两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且发病7天后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抗体IgM和IgG仍为阴性,可排除疑似病例诊断。
确诊病例立即上报市卫健委同时通知市急救中心立即转运至市定点救治医院,立即报应急办、医务科、院感科,院感科组织应急消杀组对现场进行消杀,进一步完成密接者流调以及隔离观察工作。
(3)急诊患者
经急诊绿道收住的患者,先酌情完善血常规、新冠病毒抗体及肺部影像学检查,入区后暂住病区应急隔离病房,进行核酸快速检测及普通检测双重采样;检查结果排除新冠肺炎者可转入普通病房继续治疗;入院后如需进行紧急手术或者侵入性操作者按照《蚌埠三院疫情期间患者收治规定3.0版》要求做好防护工作;确诊新冠病例者处置流程同前。
(4)暂在我院隔离病区治疗的患者,按照“四集中”原则(集中病例、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开展救治,对确诊病例进行“一人一案一策”分析研判,适时调整治疗方案,科学施治,防止重症和死亡病例发生。
(5)加强应急值守,非正常工作时间,院行政总值班承担院防控工作办公室(应急办)职责,院医疗总值班承担医务科职责,护理总值班承担护理部职责,并在院防控工作办公室(应急办)、医务科、护理部指导下具体落实相关工作。
(三)诊断治疗应急队伍
医院成立疫情防控期间院内应急队伍,及时处理应急突发情况。
1、应急协调组
组长:
组员:
联系电话:
负责对新冠疫情突发情况进行应急处理。
负责人员、物资、救治、汇报、研判总协调工作。
2、应急诊治组
组长:
组员:
负责院内发现疑似病例的会诊,制定救治方案,提出防控策略和措施建议,开展有效救治。
3、应急护理组
组长:
组员:
联系电话:
配合救治组对疑似患者进行护理,负责患者核酸采样及日常体温监测,积极参与救治方案的制定及实施。
4、应急消杀组
组长:
队员:
疑似或者确诊病例转运结束后,负责指导对疑似病例在院区内主要活动地点进行终末消毒。
5、应急转运组
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