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分执法人员存在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现象;希望推行柔性执法,对轻微、非原则性的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执法疏导服务弱、扣罚多服务少,存在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等问题;不按规定罚款金额进行处罚;对运输企业、货运源头企业宣传职能职责、政策法规较少等问题。
来源渠道:基层自查、上级调研反馈
整改措施:一是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注重保障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年内引导一批“黑车”车主、驾驶员主动自纠违法经营行为,加入各网约车运营平台,实现由非法向合法的转变。二是优化改进执法方式,组织研究制定《百色市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度》,对年度内首次发生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次免罚”。三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广说理式执法,把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裁量理由阐述清晰、亮在明处,争取当事人对执法决定的理解、认同、支持。四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压减自由裁量权,促进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标准处罚、无差别执法。五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走进企业宣传法律法规,了解企业、司机的相关诉求和意见建议,协助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引导企业合法依规经营,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整改时限:20xx年9月底前
整改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百色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政府对卸货场地投入不足,导致执法人员对违章车辆押车距离长,司机有怨言,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建议政府加大对货运卸货场地投入。
来源渠道:上级调研反馈
整改措施:加大执法场地建设。计划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在右江区大旺路租赁社会卸货场地,缩短押车距离。督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抓紧落实卸货场地。
整改时限:20xx年9月底前
整改责任部门: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百色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不停车超限检测违章告知不及时,企业的货运车辆在外省超限运输被当地治超不停车检测系统抓拍后,外省抄送反馈本省的时间慢,往往长达两年才被反馈到企业要求处理,影响企业信用及业务开展。建议建立司机可查询的违法超限超载系统。
来源渠道:上级调研反馈
整改措施:加强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请示汇报,建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报请国家交通运输部统筹建设违法超限超载查询系统平台,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信息查询机制,由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向该系统推送相关数据,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方便当事人查询违法信息。
整改时限:长期整改
整改责任部门:百色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货物运输市场竞争激烈,运价低,货车驾驶员紧缺,部分货车没人开,货运车辆长期闲置,道路运输企业经营困难,希望政府培育运输市场,使合法合规运营企业摆脱经营困境,得以发展壮大,保障道路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渠道:上级调研反馈
整改措施:进一步优化运力结构。加快培育道路货运龙头骨干示范企业,通过提高整个市场主体的组织化、集约化水平,实现降本增效,提质升级。引导小微型企业开展联盟合作,进一步提高货运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
整改时限:20xx年9月底前
整改责任部门: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百色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二)作风不优的问题
5.部分执法人员存在上班迟到早退、着装不统一,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工作不能主动担当,超时下班有抱怨,因机构改革问题出现精神状态懈怠等问题;执法语言不够文明,对当事人进行询问时不够耐心,带有训斥的口气等现象。
来源渠道:基层自查
整改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交法发〔20xx〕53号)要求,一是开展道德"大教育”,通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大讲堂”、文明执法标兵和文明执法单位评选、执法人员入职宣誓、挖掘培树先进典型等多种形式激发执法人员职业认同,提升执法人员职业道德。二是严守执法纪律,要求执法人员熟读熟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并将其作为工作纪律和刚性约束,特别要严格落实执法现场记录要求,确保对执法行为全程准确记录、规范存档,可追溯可回放。三是严肃执法风纪,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风纪规范》要求,规范执法人员言行举止,做到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和人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前来咨询或办理有关事项的群众,严禁使用冷、硬、横、蛮的态度对办事群众。
整改时限:20xx年9月底前
整改责任部门:靖西市交通运输局、乐业县交通运输局、田东县交通运输局、西林县交通运输局、隆林县交通运输局、平果市交通运输局、那坡县交通运输局、百色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本领不强的问题
6.部分执法人员存在不注重学习积累,不能及时掌握新执法领域的法律法规来适应新的执法环境,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沿用老一套的做法;执法过程中存在不主动出示证件、不表明身份、执法不规范;收集证据不充分、不完善,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不够重视,对执法现场视频记录管理不规范,办案质量不高;采取强制措施未制作暂扣物品清单,解除扣押措施后未制作退还物品清单等问题。
来源渠道:基层自查、上级调研反馈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综合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三年行动,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业务轮训。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执法队伍培训大纲和轮训工作方案,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执法人员轮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二是严格履行执法程序。深入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认真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按照规定的条件、步骤、顺序、方式、期限等要求规范开展执法工作。实施行政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说明检查事由。对需要强制扣押或解除扣押的物品,认真制作相关物品清单。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特别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音像记录的使用,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整改时限:20xx年9月底前
整改责任部门: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百色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7.在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路段非法营运车辆多,很多面包车、三轮车、非法网约车与正规客运车辆抢客,扰乱市场,希望加大打击力度;被检查对象暴力抗法的情况时有发生,如非法营运车辆、超限超载货车强行冲卡等,给执法安全带来巨大隐患;因法律法规规章设置处罚自由裁量幅度较大,处罚额度较高,司机情绪大。
来源渠道:上级调研反馈
整改措施:一是整合执法力量,加大对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路段非法营运车辆,面包车、三轮车、非法网约车与正规客运车辆抢客并扰乱市场的情况进行整治与处罚教育。二是对冲卡逃避检查的非法营运车辆车主,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将其刑事拘留,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三是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的'自由裁量权标准,在法定范围内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执法。
整改时限:20xx年9月底前
整改责任部门: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百色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四)担当不力的问题
8.部分执法人员存在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案件处理不及时等问题。
来源渠道:基层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