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金使用监管。
产业园所在县(市、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主体责任,要加强财务管理,认真做好验收、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同一项目名称、执行不同内容的项目,要按照不同项目内容分别设置项目明细账或项目辅助明细账。
加快财政补助资金支出进度,省级以上补助资金下达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使用进度要达到80%以上,18个月内应当使用完毕(质保金除外);其中用于支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财政的补助资金,原则上应当于当年度拨付到位(质保金除外)。
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要求的,将对产业园责任人进行约谈。
产业园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每月5日前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上一月资金使用进度,每年1月底前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向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报送上一年资金使用总结情况。
对下达资金满一周年仍未开工的项目(含子项目),或批复立项满两年仍未完工的,由县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不再安排拨付补助资金,并收回补助结余资金,所产生的资金缺口由相关实施主体自行弥补。
收缴省财政补助资金累计超过总额50%的产业园和因未落实监管责任导致弄虚作假或违法违纪等重大问题的产业园,取消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资格。
五、产业园管理与绩效评价
(一)组织管理。
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县(市、区)要建立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制定产业园支持政策,统筹整合资源,落实建设用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办理环保等手续,统筹协调产业园创建各项工作。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产业园建设和管理运营,编制和落实产业园创建方案。
制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方法,明确用途、实施原则、标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要求,加强项目实施主体业务指导及财务指导,督促按计划完成项目实施、实现绩效目标。
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服务,推进管理体制、运营机制创新,帮助协调解决创建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
(二)方案调整。
列入创建名单的现代农业产业园要根据省级评审意见细化完善产业园创建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因市场变化、政策调整、建设条件或建设内容发生变化等原因确需调整项目和资金使用方案的,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建设目标和绩效目标自行调整,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项目和资金使用方案备案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加盖公章的备案函,附修改后的资金使用方案。
2.具体变更项目、资金情况(前后对照),详细说明变更的理由。
3.变更实施主体情况(企业登记注册、产业经营情况、基本情况简介等)。
4.专家论证会论证意见。
项目和资金使用方案在建设期间调整不得超过两次(因审计或专项检查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除外)。
属于以下重大调整情形的,向省农业农村厅提出申请,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估后反馈意见。
1.调整原申报方案确定的实施主体,涉及2家以上的。
2.产业园投资总额、项目建设规模调整幅度大于20%以上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绩效评价。
产业园所在县(市、区)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项目建设和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具体监督措施,加强跟踪监督,原则上每季度对项目实施进行一次实地核查。
在产业园创建期内的每一年度,对产业园项目建设与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报告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适用于20XX-20XX年创建的现代农业产业园。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产业园招商策划方案4
一、征集目的
为更好地展示xx产业园区精神风貌,弘扬大洼文化,丰富城区景观,在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和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的背景下,现我区特举办以“魅力南港休闲湿地心灵港湾”为主题的.xx原创雕塑大赛,为广大雕塑艺术爱好者提供雕塑创意展示的平台,激发对雕塑文化艺术的热情与创新思维。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xx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xx产业园区文化旅游局
三、方案创意与执行
(一)活动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