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制度和管理体系,压缩自由裁量权,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按改革时限要求,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
简政放权,以市政府权责清单为基础,加大削权、放权力度。
取消“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条款,压缩审批环节与时限;编制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办理流程图,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牵头科室:行政审批科)
(五)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建立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
结合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梳理公布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
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服务流程、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等要素,建立政策信息推送机制,要将与市场主体和群众相关的政策信息,及时在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府网站以及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发布推送,开展解读和咨询服务,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了解政策的便捷渠道,以公开促进政策落地见效。
(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行政审批科、医政医管科、中蒙医科、妇幼科、基层指导科、疾控科)
(六)推进“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
积极推进数据共享,打破数据壁垒,推动各类政务服务数据依法共享开放,实现部门政务信息共用。
实行一网通办。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推动更多事项提供移动端服务。
(牵头科室:行政审批科)
(七)推进公正公平监管。
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综合监管和检查处罚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积极推行“互联网+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禁止“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一般违法行为要审慎研究、妥善处理,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坚决杜绝一味罚款、一罚了事,让市场主体和群众在每一次执法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牵头科室:法治监督科)
(八)提升医方服务质量和效益。
紧紧围绕群众最关注的看病信息、看病过程、看病结果,全面加强医院管理,着力优化服务流程,让患者挂号少排队、候诊少等待、检查少跑腿、取药少麻烦、诊疗更暖心、服务更贴心、付费更放心、住院更省心。
一是找医生不求人。
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重点公开有关方面医疗服务信息,确保医疗资源和诊疗流程公开透明,从根源上消除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二是看病过程不求人。
突出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全面推行医疗服务流程“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我帮办”,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确保就医方便快捷。
三是看病结果不求人。
从强化制度建设入手,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升医疗服务同质化程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高效医疗服务。
(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中蒙医科)
(九)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严厉打击和整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医疗骗保行为、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违规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净化行业环境,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牵头科室:法治监督科,配合科室:医政医管科、中蒙医科、基层指导科)
(十)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一是落实服务范围。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要求,将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全部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范围,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二是突出服务重点。
为高血压及2型糖尿病患者提供一年四次随访服务,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一次健康体检,对辖区内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造册管理,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及开展健康体检工作,规范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及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
三是强化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