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内紧急调用人员物资等。
5、事故现场要实行统一指挥,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人必须积极踊跃的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6、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疏散现场人员,控制事故扩大是事故发生地指挥人员首先要采取的应急措施。
7、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发生地的每个部门、每个人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向本单位、本部门的主管负责人报告并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发生重伤及其他事故,公司经理及有关负责人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
2-3小时内向公司领导及工程管理部报告情况。
2)发生事故要迅速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力争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时得当并对救援简况进行记录。
4)严格执行救护规程和规定,严禁救护过程中的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避免救护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故意破坏和销毁证据。
工地常见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2
为切实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能力和文明施工水平,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部《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精神要求,XX县建设局立即转发了文件,召开了专题安全会议,进行了工作部署。
在各施工单位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建设局安监站于x月15日至16日,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并于1月23日对全县工程组织了复查。
现将这次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共检查建筑工程项目11个。
检查中,检查人员各负其责,认真对照规范标准,查找事故隐患,对不符合施工安全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该整改的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决不留死角,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这次检查共发出整改通知单11份,其中1份停工整改通知单,查出隐患48条。
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发现,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尽了解,更没有做到认真履行,具体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1.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没有认真履行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个别项目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大多数监理单位已转变思想,提高了认识,但监理单位未能逐级落实安全责任;没有设置专业安全监理人员;监理人员的安全专业知识不足;对有关专项方案未审查或把关不严;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控制不严等。
3.部分施工企业重生产轻安全,重进度轻防护,重效益轻管理,“安全第一”的意识不强。
专职安全员不到位,素质偏低;未制定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施工现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场围档大都基本到位,但小区内项目之间无隔离措施;文明施工程度不高;部分工程主体施工脚手架未超施工层一部脚手架,脚手架连墙件偏少;部分施工现场接零保护和接地保护混淆不清;达不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电箱安装位置不当,或周围堆放杂物不便操作。
多数施工现场塔吊无专人指挥;部分企业,塔吊安装后不进行报验就投入使用;工地三宝四口防护不到位等。
四、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各有关单位对查处出有关问题要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依法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各司其职,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3.建设单位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手续的应补办相关手续。
4.对于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施工单位应对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与市安全监察站。
5.施工单位未按工程核验评估程序办理手续的立即补办相关手续。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大力宣传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发展。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人为本,做好三类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严把管理人员安全素质关。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坚决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