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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人员感染新冠处置方案精选4篇
大小:25.25KB 6页 发布时间: 2022-12-17 11:10:06 3.88k 1.93k

各医疗机构要确保这些医护人员接受适当的指导和培训,以便他们在陌生的病区开展工作;

3.着力解决妨碍医护人员到岗的社会因素,例如通勤因素和住房因素(特别是一些医护人员,与潜在疾病患者或老年人同居,所以需要在屋内与其他成员保持距离);

4.确认增补医护人员;

5.适当情况下,要求医护人员推迟休假,但做出该决定前,应考虑到休假对心理健康的益处,而且要考虑到医护人员自身承担的监护责任;

6.制定区域协调方案,确认指定的医疗机构,或是医护人员配备充足的备用护理场所,专门用于护理新冠患者。

已经出现人员短缺时,医疗机构及相关负责人(会同人力资源、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可能需要实施危机应对策略,从而继续提供患者护理。

主要措施如下:

1.实施区域协调方案,将新冠患者转移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或是人员配备充足的备用护理场所;

2.如果采取其他缓解措施后仍存在人员短缺,最不济的方式是,即使医护人员疑似或确认感染新冠,只要他们身体状况良好且愿意工作,即便未完全达到复工标准,也要考虑允许他们返回工作岗位。

具体而言,若要求医护人员感染后复工,首先应确保他们已安全度过发病期。

医护人员感染新冠处置方案3

为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医疗服务工作,保障高龄合并基础疾病等重症风险较高的感染者及时救治,在农村地区,以县域医共体为载体,提升县级医院重症救治能力,发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健康监测作用,最大可能降低重症率、病亡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形势,加强新冠肺炎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发挥县域医共体牵头的县级医院(包括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下同)在农村地区医疗服务体系中的龙头作用,指导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做好对辖区内老年人合并基础疾病等特殊人员实施健康监测,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体系。

统筹城乡医疗资源,按照分区包片原则,建立健全城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与县级医院帮扶机制,畅通市县两级转诊机制,提升农村地区重症救治能力,全力保障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完善对口帮扶机制,形成新冠肺炎医疗服务城乡联动

以省内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关系为基础,遴选省内城市综合实力较强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原则上为三级综合性医院,以下简称“城市对口帮扶医院”),按照分区包片原则,与各县(市)建立对口帮扶机制,以“一对一”紧密帮扶为基础、“一对多”灵活帮扶为补充,组建覆盖辖区内所有农村地区的新冠肺炎医疗服务城乡联动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通过下沉巡诊、派驻专业人员、建立远程医疗协作网等方式,提升农村地区新冠肺炎医疗服务能力。

县域医共体牵头的县级医院、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应当加入工作组,联合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患者的分级分类救治。

加快县域医共体网格化布局,确保覆盖县域所有常住人口。

(一)加强县级医院重症和传染病医疗资源建设和准备。

县域医共体牵头的县级医院要在

1.做好重症医疗资源准备。

县级医院是三级医院的,应当加快完成综合ICU监护单元建设和升级改造,确保用于感染新冠病毒的各类重症患者治疗的综合ICU床位数量不少于本院实际开放床位总数的4%,且各重症监护单元可随时使用。

同时,立即启动除综的合ICU外其他专科重症监护床位扩容改造工作,参照综合ICU标准,对其供电、供氧系统进行改造,配备呼吸机、监护仪等满足综合重症救治需要的监护与治疗设备,确保需要时随时可投入重症患者医疗救治。

县级医院是二级医院的,应当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按照综合ICU标准建设和改造重症监护单元,确保各重症监护单元随时可使用。

工作组中的城市对口帮扶医院应当对县级医院重症监护单元建设和改造情况进行指导和验收。

2.做好重症医学专业相关医护人员准备。

医院应当以综合ICU和其他专科ICU床位总数为基数,1张ICU床位配备1名医生和2.5-3名护士,每班次8-12小时。

在常规配置医护人员的基础上,增加20-30%医护人员做为后备力量。

对专科ICU、内科、儿科、急诊科医务人员进行综合ICU专业技术培训,建立由重症医学专业医护人员和其他专科经培训医护人员组成的混合编组工作模式。

城市对口帮扶医院应当派出重症医学专业医护人员为县级医院重症、内科、儿科、急诊科等医护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提升其重症识别、应急处置和综合救治能力。

3.加强缓冲病房建设。

院内各专科在本病区相对独立区域设置缓冲病房,其中县级医院为三级医院的,可结合需要选择适当数量的缓冲病房配备必要的供氧和监护、治疗设备,升级改造成为重症患者救治床位。

4.做好传染科建设。

在住院部独立区域或者独立楼栋设置传染科,通风、通道、分区符合传染病院感防控要求,每床单元设备带有供电、供氧条件。

(二)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

1.加强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门诊)设置。

12月底前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开设发热诊室(门诊),并具备24小时内启用、正常运行的能力,切实加强预检分诊工作。

加快推进发热诊室(门诊)建设,力争到2023年3月底覆盖率提高到90%左右。

发热诊室(门诊)医护人员应相对固定,原则上,发热门诊要24小时开放,发热诊室配备至少1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师,并做好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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