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后备定点医院所需的应急队伍、设备设施、抢救药品、器材、防护用品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及时发现不足并调整、补充各类物资储备,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组织开展后备定点医院启动应急演练,完善后备定点医院启动后东、西院区门诊、临床科室的患者分流安置流程,确保流程启动迅速、通畅。
(3)制定后备定点医院的启动与终止条件,制定新冠患者进、出后备定点医院的标准,制定后备定点医院医务人员进出轮换标准。
(4)安排后备定点医院启动后,后备定点医院内的各项医疗工作(医疗救治、感染防控、对外宣传、后勤保障等)
(5)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系,统筹协调、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上报后备定点医院启动后工作开展情况。
2.各科室及部门职责:
(1)医院防控办公室: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及全省总体工作部署情况,及时组织召开工作组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推进措施;制定医院总体防控方案;适时下达启动本方案指令;宣布启动本方案后,立即组织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确保封闭院区隔离措施及时有序进行;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东区各科室向患者及陪员、工作人员做好解释疏导工作;推进落实本方案医护人员隔离措施,负责安排医护人员隔离观察、居家休养阶段的生活起居安排。
(2)院感公卫部:配合医院防控办公室制定后备定点医院封闭式隔离控制措施,合理设计、规划东院区整建制封闭后的人流、物流通道及三区布局,确保收治病例后的院感防控符合标准;进一步培训拟进入后备定点医院医护人员正确穿脱防护物品,督导工勤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工作、医疗废物转运等工作;接到后备定点医院启动指令后,立即指导医护人员按照本方案落实防控相关事宜;配合疾控部门收集患者信息,必要时对收治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进行初步流行病学调查,包括对病例的基本信息、发病与就诊、危险因素与暴露史、密切接触者、实验室检测等信息进行调查、收集、整理和汇总;监督、指导医护人员及时、准确填报各类病例信息及数据。
(3)医务部:制定后备定点医院启动后的医师排班计划、诊疗流程及床位设置方案;组织后备医生队伍,开展诊疗方案培训,提高诊疗能力;接到后备定点医院启动指令后,协调部署东院区患者的分流安置工作;启动定点医院后,立即组织应急救治队伍,48小时内入驻病区,具备开展业务能力(收治能力:“按甘肃省卫健委要求,后备定点医院收治能力需达到医院总床位数10%,重症监护治疗床位数需达到后备定点医院床位数10%。我院后备定点医院床位为120张,重症监护床位12张”满足要求)。接到收治疑难病例病情信息后,立即组织院内救治专家组织会诊讨论,确定治疗方案,及时向后备定点医院专项工作组报告患者病情。
(4)护理部:制定后备定点医院启动后的护理单元排班计划;组织后备护理队伍,开展咽拭子标本采集、消毒、防护等技能培训;指导落实消毒隔离要求,加强房间通风、环境物表仪器设备消毒、后备定点医院医疗废物分类处置,完善病区各项医疗器材、消毒物品的准备;调配人力资源,选派护理人员配合组建隔离病区应急救治小组,确保护理工作高效、规范、有序的运行。
(5)医用耗材管理部、药学部:按照30天满负荷运转量落实物资储备,确保储存足量的医疗防护物品、消毒药品、空气消毒机等物资设施,按计划分批分次调拨给后备定点医院使用。
(6)后勤保障部门(药学部、医用耗材管理部、装信部、后勤服务中心等负责人):按“隔离措施”标准,负责病区封闭隔离时建筑布局紧急调整与改造;制定东区门诊楼功能转换方案,确保启动本方案后48小时内各门诊诊室条件能够满足医护人员单人单间居住条件;提供隔离应急物资,包括药品、器械、消毒药械、个人防护物品、食品和生活用品等;保障医院水、电、氧气正常供应;提供院区保卫工作;在接到启动后备定点医院指示后,物采部、后勤服务中心、药学部、装信部应在4小时内立即对医疗设备、防护用品、药品、消毒药械等进行库存检查、质量检修;提前明确紧急采购供货渠道,对确实无法长期储存的物资(如:检验试剂等),根据库存状况及领导小组的进一步安排,确保48小时内完成紧急采购;
(7)东院区临床各科室:根据工作组指示关闭科室;按照患者分流方案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落实随访;原有医护人员按照启动方案进入相应岗位,有序开展诊疗护理工作;落实零报告制度(护士长每天上午11点前和下午四点前将当天病区内患者情况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情况(主要关注是否有发热及其他新冠症状)电话报至院感公卫部。
(8)东区门诊:根据工作组指示关闭东院区门诊,门诊医务人员直接编入后备定点医院疫情防控应急救治队伍,等待后备定点医院工作组进行统一调配。
(9)体检中心:根据工作组指示关闭体检中心工作,体检中心人员直接编入后备定点医院疫情防控应急救治队伍,等待后备定点医院工作组进行统一调配。
(10)东区放射科:直接编入后备定点医院疫情防控应急救治队伍,严格落实医院防控措施,实行预约检查;根据《放射影像(CT)检查感染防控流程》落实相关工作,检查时按规范穿戴防护用品;参照《环境、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流程》落实检查后的消毒工作及登记;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主管医生和救治专家组,参与专家组讨论并提出专业诊断意见。
(11)检验科:直接编入后备定点医院疫情防控应急救治队伍;按照规范对送检标本及西院区核算检测标本进行检测,落实室内质控、积极参加省内室间质评工作;组织完成全体检验人员生物安全、PCR、核酸检测知识及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培训按规范穿戴防护用品,参照《环境、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流程》落实相关消毒工作及登记;落实7×24小时核酸检测工作,确保对于发热门诊和急诊患者的核酸检测,要在46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普通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的核酸检测,要在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要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
五、后备定点医院启动应急处置方案
(一)院区功能布局调整方案
1.门诊楼停止一切诊疗工作,即时成为后备定点医院医务人员生活区、休息区以及隔离观察区。执行单人单间居住和分餐制(改造房屋及饮食配送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
2.已改造的隔离病区(原体检中心)即时成为缓冲区,用于医务人员穿脱防护服、防护用品等区域。(向南可直接进入隔离病区,向北进入生活区)
3.住院部即时成为后备定点医院住院收治隔离病区,原有患者全部撤离分流。原综合内科病区,设置为重症患者隔离病区(床位≥12张)。其余病区为普通隔离治疗病区(神经康复、综合康复、眼科一病区、儿童康复病区各30张,总床位数≥120张)。
(二)住院患者分流方案
1.轻症患者,原病区主管医生、科主任与患者沟通后嘱其出院居家治疗,科室落实随访。
2.无法出院,需继续治疗的患者,科室立即报告医务部,由医务部根据所患疾病及病情危重程度协调分流至西区,分流基本原则:综合内科分流至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心内科、消化科;综合康复科分流至骨科、骨伤科;神经康复科分流至神经内科;眼科确需继续住院治疗的患者,随科室医护人员整体转送至西区耳鼻喉科病区;危重病例分流至ICU。
3.康复病区患者嘱其居家康复,科室及时随访指导。儿童康复及重症康复患者,由合作医院办公室负责协调康复中心医院收治。
(三)医务人员调整分流方案
1.除眼科医护人员、康复治疗师外,东区门诊、体检中心、临床各科室医护人员,直接编入后备定点医院疫情防控应急救治队伍,原则上各临床科室医务人员继续驻扎本科室开展进一步工作。
2.眼科医护人员整建制转移至西区耳鼻咽喉科病区,正常开展诊疗业务。
3.儿童康复科及康复治疗科的康复治疗师,由医务部安排分布在西区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骨科、骨伤科、呼吸科、中医科、儿科等病区内,开展床旁康复业务。
4.东院区门诊停诊后,门诊医护人员直接编入后备定点医院疫情防控应急救治队伍,等待后备定点医院工作组进行统一调配。
5.体检中心停诊后,医护人员直接编入后备定点医院疫情防控应急救治队伍,等待后备定点医院工作组进行统一调配。
6.后备定点医院启动后,普通病区主任由崔永慧担任,重症病房主任由张俊华担任,护士长由张玉芳担任,负责感染病房的统一管理、重症监护病区的组建与日常诊疗业务管理。
7.按照医院总体防控方案人员梯队计划,参加感染病区工作的各批次医护人员连续工作时长不超过一个月,离开感染病区工作岗位后,须确保在生活区观察半个月,经两次核酸检测结果确认后,继续居家休息半个月。
发热病人处理应急预案3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指挥部医疗救治和专家组工作部署,进一步细化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原则,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目标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内容
(一)调整医疗救治领导组织及救治专家组
1、庆安县医疗救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