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底实际贷款抵质押率-20xx年底贷款抵质押率)/(20xx年底贷款抵质押率任务-20xx年底贷款抵质押率)x标准分值
②20xx年底贷款抵质押率等于100%的,根据20xx年底实际贷款抵质押率实行分段累积扣分,具体如下:
20xx年底贷款抵质押率99.5%(含)以上,较100%每下降0.1个百分点扣0.3分;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达到99%(含)以上,较99.5%每下降0.1个百分点扣0.1分。
(2)贷款到期收回率指标。
贷款到期收回率在当年新放的贷款当年到期100%收回的基础上计分。
①参数确定
基准参数=1-(截止20xx年底正常类偏离贷款总额/截止20xx年底正常类到期贷款总额)。
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1-(截止20xx年底正常类偏离贷款总额/截止20xx年底正常类到期贷款总额)+容忍度。
容忍额=20xx年当年到期贷款总额x容忍度
容忍度基数为1%,根据20xx年到期未收回贷款尽职情况的考核相应进行调减,容忍度区间为0-1%。
②计分标准贷款到期收回率按完成比例相应计分,具体分值如下:
1)若基准参数<100%
A、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基准参数此种情况中,分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等于基准参数与大于基准参数两段计分,总分25分,其中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大于基准参数部分根据个人任务情况实行浮动分值,浮动所剩分值计入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等于基准参数部分分值内。
a、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基准参数
该部分最高分值为8分,分值确定公式为:
(客户经理个人管理20xx年底正常类偏离贷款/全行20xx年底客户经理人均管理正常类偏离贷款)x8
实际得分计算公式为:
(年底到期贷款收回率-基准参数)/(100%-基准参数)x确定分值b、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基准参数该部分实际得分计算公式为:25-a部分确定分值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基准参数时,实际得分为a与b部分的合计
B、支行年底实际贷款到期收回率<基准参数此种情况中,总分为17分,实行分段累积扣分,具体如下:小于0.5个百分点内(含)时,每小于0.1个百分点扣0.8分;小于基准参数0.6—1个百分点(含)范围内时,每小于0.1个百分点扣0.84分;小于1.1—1.5个百分点(含)范围内时,每小于0.1个百分点扣0.96分;小于1.6—2个百分点(含)范围内时,每小于0.1个百分点扣0.8分。
2)若基准参数=100%
此种情况中,总分为25分,实行分段累积扣分,具体如下:年底实际贷
款到期收回率99.5%(含)以上,较100%每下降0.1个百分点扣1.2分;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达到99%(含)以上,较99.5%每下降0.1个百分点扣1.6分;贷款到期收回率达到98.5%(含)以上,较99%每下降0.1个百分点扣2.2分,98.5%(不含)以下不计分。
(3)五级不良贷款占比指标
①年初五级不良贷款占比大于零的
(年末五级不良贷款占比-年初五级不良贷款占比)/(五级不良贷款占比年末控制任务-年初五级不良贷款占比)x标准分值。
②年初五级不良贷款占比等于零的
年末五级不良贷款占比为零的'计标准分值,年末五级不良贷款占比大于零的不计分。
五级不良贷款占比按照各支行实际不良贷款占比考核。
(4)表外不良贷款时效保证率指标表外不良贷款时效保证率指标任务为100%,以20xx年底表外不良贷款情况为基础,20xx年新出现一笔及以上的表外不良贷款当年新丧失诉讼时效的,该项指标不计分。
5、其他工作类指标其他工作类指标由支行负责设定,并由支行考核计分。
(四)、定性指标的计分办法定性指标实行扣分制。
扣分标准如下:1、违反贷款管理中第六项关于贷款到期后管理规定的,每人每次扣5分;违反贷款管理其他规定的,每人每次扣2分。
2、违反定性指标第二项规定的,每人每次扣10分。
(五)、定量指标的加分办法
定量指标设加分,加分最高10分。
1、到期贷款收回率指标。
(1)20xx年当年到期正常类贷款全额收回加3分。
(2)20xx年初基准参数小于100%,20xx年底到期贷款收回率达到
100%的,加2分。
2、贷款利息收入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