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好的方案可以让事情更加顺利地朝着计划进行,为了保障事情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小编这里整理了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方案,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方案1
(一)保持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结合检查、抽检等工作排查违法线索,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三无”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典型案例曝光,形成有效震慑氛围。
(二)推进食品小作坊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小作坊监管档案,动态更新监管信息。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规范》标准宣贯培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食品小作坊严格落实标准要求,保持合规生产条件。积极推进小作坊园区建设,推动食品小作坊转型升级。
(三)加强农村集市食品安全管理。明确全部农村集市食品安全管理主体,组织开展对管理主体的培训。在每个农村集市针对食品销售、现场制售等业态的食品摊点,分别打造不少于2个样板,引导全部落实”六项标准”。组织”快检进集市”,对农村集市每半年至少覆盖1次。
(四)持续规范农村小餐饮经营。继续推动农村小餐饮改善经营环境和条件,全面提升农村聚餐食品安全水平。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要求,将食品原料来源和业户自查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促进农村地区小餐饮规范提升。
(五)开展农村食品专项抽检。省局组织开展2000批次农村地区食品专项抽检,市局组织开展800批次农村地区食品专项抽检,县局组织开展100批次农村地区食品专项抽检。加大对小规模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散装食品以及高风险品种的抽检批次,被抽样单位向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侧重。
(六)完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方式。推动落实乡镇(街道)食药安办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行政村(社区)管理,建立食品安全网格员(协管员)队伍。加强网格员队伍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和日常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各乡镇(街道)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组织村居、社区配合农村”三小”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引导乡镇(街道)政府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村居年度考核评议。
(七)完善农村食品配送和追溯体系。推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组织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注册使用”山东食链”平台。继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建设和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物流服务站点,完善硬件设施,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鼓励物流、快递、商贸等企业进行市场化合作,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有实力的流通企业向农村下沉供应链,为农村零售网点等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将食品流通信息接入”山东食链”平台。
(八)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在每个乡镇至少选取10家基础较好的食品销售店打造样板,引导推动规范化建设管理。全县供销系统持续推进乡村商超直营店规范提升行动,组织开展系统自查、抽查,指导直营网点进货、储存、销售管理,总结先进网点经验做法,以点带面促进管理水平整体提升,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系统内食品经营网点监管,开展样板试点建设,防范假冒伪劣食品通过供销社网络流入农村市场。
(九)深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投入品生产经营网格化管理,明确监管责任,基本建立”区域定格、网格定岗、岗位定责”的网格化监管机制。聚焦不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停用兽药和非法添加物,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等方面,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持续推进”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实现重点治理品种生产主体签署全覆盖、宣传技术指导全覆盖、重点生产节点巡查全覆盖。贯彻落实加强牛羊家禽家畜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点推进牛羊家禽集中屠宰,严格牛羊家禽等屠宰行业从业标准,治理牛羊屠宰“散小乱污”问题。对鲜鸡蛋的重点乡镇蛋鸡养殖场实施全覆盖快速检测排查,快速、精准打击违规用药行为。
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方案2
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社《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联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X市监发〔20XX〕118号)精神,结合农业农村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聚焦案件查办,收缴并处理一批假冒伪劣食品,从根本上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二、整治重点
(一)种植环节。以蔬菜、水果为重点产品,全面排查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严厉打击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农药的行为;采摘时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造成农药残留超标的行为;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违反国家技术规范标准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的行为。
牵头科室:种植业管理科
配合单位:局政策法规科、银川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二)养殖和屠宰环节。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药品、不遵守休药期等行为,以及私自处理病死动物和违反有关的防疫措施的行为。
督促官方兽医把好屠宰检疫关,督导屠宰企业全面落实动物入场查验登记、待宰静养、“瘦肉精”自检、非洲猪瘟自检、肉品品质检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车辆清洗消毒等制度。
牵头科室:畜牧兽医科
配合单位:局政策法规科、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三)渔业生产环节。以水产养殖场(户)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或出塘时不遵守休药期规定造成兽药残留超标的行为。
牵头科室:渔业渔政管理科
配合单位:局政策法规科、市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四)农药、兽药残留检测环节。开展蔬果农药残留、畜禽产品、禽蛋和水产品兽药残留检测,核查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不规范使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为打击违法者提供技术支撑。
牵头科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配合单位:局政策法规科、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完善种植养殖用药档案;指导种养大户、小农户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健全生产记录。推进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强化生产企业诚信经营。
(二)引导种植养殖者加强风险防控。引导生产者拒绝购买和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按照规范正确使用限用药等。
(三)加强风险隐患排查。通过开展风险信息提示、生产技术指导、专项监督检查等行动对所有生产经营者进行全覆盖排查尤其是问题易发环节采取措施,做到风险受控,防患于未然。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迅速反应,及时预警。
(四)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在“双随机”基础上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于监测合格率较低的地区和主产区以及风险隐患高、问题突出的农产品,提高监督抽查比例。强化不合格产品后续销毁或无害化处理,依法查处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做到依法查处率达100%。
(五)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积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督促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紧盯不放,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形成严密的质量安全监督查处机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坚决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一旦发现,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