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办公室、市场监管所、执法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行动的指挥、督导、考核、专项整治行动有关的信息等工作。
2、各村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决清理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和不法主体,打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这场硬仗,努力构建规范有序的农村市场体系,千方百计提升农村食品质量水平,切实保障农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务求工作实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整改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要达到100%;加强与部门协作,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要达到100%。对发现涉及其他地区的问题食品,要及时通报本地市场监管部门彻底追查。
(三)加大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多种形势式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农村当地集散活动,多渠道地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措施、成效。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的良好氛围。
(四)及时报送信息。从20XX年1月1日起,各村若有发现情况,及时上报至镇食安办或市场监管所,保持通信畅通。
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方案4
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等行为,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有关工作部署,镇政府决定自20XX年12月14日起,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20XX年春节前,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
(二)重点品类: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三、整治措施
(一)迅速开展生产经营环节执法大检查,集中收缴一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对象开展全面清理检查,针对重点品类加大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查看是否存在重点违法违规情形。发现问题隐患,要进一步核查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索证索票是否到位、进货查验责任是否落实、生产经营记录是否健全。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坚决收缴并及时销毁,切实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全面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二)开展农村食品商标大保护,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严厉打击恶意模仿食品类高知名度商标行为。依法打击、规范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使用商标、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行为。严厉打击食品类商标侵权行为。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加大商标侵权食品源头追溯力度,对商标侵权食品生产、销售及商标标识印制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
(三)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大追查,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发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要顺藤摸瓜、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依法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和为其提供商标、广告、认证、包装等服务的经营者。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端掉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实施禁业限制。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深入开展农村综合治理大行动,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充分发挥镇食安办组织作用,依托村“两委”实施网格化管理,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作为农村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强化社会共治。依托村(居)网格员,开展群防群治。在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村委会张贴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农村居民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将生产经管主体纳入社会信用平台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引导和督促各类主体依法生产经营。
(五)开展食品知识和法律标准大培训,增强守法生产经营和安全消费意识。加大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教育管理,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强化农村食品生产者的诚实守信意识,发展培育符合农村需求的质优价廉食品品牌。引导经营者从合法合规渠道进货,严格落实食品进销货把关责任和义务。组织开展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实施步骤
坚持边整治与边整改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督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与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集中力量和时间,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部署动员阶段(20XX年12月14—20日)
镇食安办、农办、科协、派出所、三产办、市场监管所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互配合,联合行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突出重点、迅速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下旬、20XX年1月)
镇食安办、农办、科协、派出所、三产办、市场监管所组织力量,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大检查、大清理、大追查、大行动、大培训,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治理行动,严打重惩、打出声威、形成震慑、营造氛围,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经营秩序。
(三)检查督促阶段(20XX年1月)
市农林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将联合派出工作检查组,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行检查,督促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2月)
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有效监管模式,向全市范围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落实同责要求,切实把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镇里成立由镇长任组长,镇食安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三产办、行政执法中队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推动落实专项整治任务,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指导,及时解决,不留隐患。
(二)务求工作实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整改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要达到100%;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要达到100%。对大案要案要一案一报、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对发现涉及其他地区的问题食品,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监管部门彻底追查。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公布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和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着重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强化社会共治。
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方案5
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农业农村厅公安厅商务厅和供销社关于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快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针对重点场所、重点主体、重点品类、边打击、边规范、边提升,着力整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等突出问题,确保农村市场食品安全、质量安全,提升农村居民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在全面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各项措施任务的基础上,按照六部委“1+3”的目标,每年推进一项重点行动,不断提高农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完善农村流通供应体系,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一)2020年,重点推进农村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打击行动。针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重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