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包括点蜡烛、烧煤汽油炉、烧酒精炉等。
2、在宿舍内严禁抽烟、严禁焚烧纸屑、杂物、燃放烟花爆竹。
3、在宿舍内严禁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烧水、做饭,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4、在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5、学生要养成安全用电。
习惯、爱护、保护好用电设施和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启关、移动消防器材,严禁破坏消防设施,杜绝消防隐患;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学校指派专人定期保养消防器材,保证应急状态下的.使用和水路畅通。
7、因违章用电、用火酿成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8、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并开通安全通道紧急疏散,及时将学生转移至安全地段。
9、不准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设备灭火,及时报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10、火灾发生后的处理,参照《消防安全管理及火灾处置预案》。
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
(二)、住宿学生急性生病处理预案
1、班主任及晚上查铺教师老师随时对学生密切观察,发现学生有异常状况时(如脸色苍白、恶心呕吐、肚疼等),应仔细询问,查明原因,并建议学生到医院接受治疗;学生到医院应有老师陪同。
2、若学生出现严重情况(如晕厥、腹泻不止、大出血、内出血、骨折等),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应立即与学校值班带队行政联系,同时将患病学生送往就近医院。
若不能由学校护送者,应立即拨打120(至少三次),发生费用由学校先行垫付。
3、在将患病学生送往医院的同时通知学生家长。
4、学校行政人员在到达出事现场后应立即参与解决问题。
5、若存在意外情况,需通知警方;在警方到达后,学校行政和教师应积极配合警方解决问题
(三)、被盗案件处置预案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人员案件涉及的部门负责人、学校安全保卫负责人、校园值班人员、学校分管领导等有关人员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校园负责安全的有关科室报警;
(2)报告案件涉及的部门负责人;
(3)根据案情报告分管领导和校长;
(4)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负责安全的领导和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校外滋事人员处置预案
1、学校门卫要加强对入校人员的盘查、登记工作,防止不法人员入校给师生带来安全隐患。
遇来人来访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加以阻止,不得放行;若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出校。
2、宿舍周围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立即向学校保卫科报告,为防不测,并同时拨打“110”报警,现场教职工要设法与犯罪分子周旋,稳定当事人双方的情绪,争取救援时间。
报警时,一是要讲清发案的地点、现场人数、危及生命安全的施暴工具(如:刀、枪、炸药)等基本情况;二是要注意回避犯罪分子,防止激怒罪犯;三是要早报警,尽量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