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要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和乡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项目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为农村寄递项目建设提供空间保障和规划依据。
(三)完善政策资金保障。
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专项政策,积极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
县直相关部门也要研究出台相应支持政策,倾力支持寄递物流体系建设。
县政府对各乡镇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县域寄递物流体系建设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