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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阳性人员安置要求精选4篇
大小:20.08KB 5页 发布时间: 2022-12-22 11:06:48 9.51k 8.6k

对于无症状感染者、轻症患者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全科医生进行评估。

对于重型精神病、孕产妇、儿童由专科(妇科、儿科)或保健科医师进行评估。

2.评估指导

(1)无症状感染者

已检出阳性但无相关临床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可给予健康宣教,包括如何通风、消毒、手卫生等健康宣教,以及起居调摄、饮食指导、运动指导、情志调摄、中药预防等中医特色指导及干预。

(2)轻症/普通型患者

具有发热、呼吸道等症状,无呼吸困难、胸闷等表现。

轻型/普通型患者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如出现发热、呼吸道等症状时可给予一般对症治疗。

建议感染初期卧床休息,多饮水,保证充分能量和营养摄入。

如出现发热症状可给予必要的退热药物,根据患者情况,可给予如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

出现咳嗽、咳痰症状的可给予相关药物舒缓症状。

有慢性病的患者需按时服用日常慢病维持治疗药品,如存在紧张焦虑情绪,应加强心理疏导,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辅以药物治疗同时可给予中医干预指导。

针对儿童:除对症处置外,可以适当采取小儿推拿、穴位按摩、音乐疗法等,帮助稳定情绪、保护心理健康。

针对孕妇:随时关注身心状态,同时在饮食、情绪心理方面提供咨询与指导,必要时由专业医师给予指导。

针对老年人:除新冠症状外,关注老年人的基础疾病情况,加强对基础疾病的干预与健康指导,如指导慢病用药、饮食习惯、运动锻炼等。

针对精神疾病患者:随时关注精神状态,由专业医师给予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及对症处置。

(3)重型/危重型患者

呼吸频率大于30次/min,存在低氧血症,严重者出现呼吸衰竭、休克。

将新冠肺炎症状为主的重症人员及时转运至定点医院。

(4)同住人员

对于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的同住人员开展健康宣教,包括如何避免同时空暴露、通风、消毒、手卫生、起居调摄、饮食指导、运动指导、情志调摄、中医药预防等防感染措施。

三、宣传告知

通过纸质或电子告知书等方式,告知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自我健康管理相关要求,推送抗原自测视频、使用手册、健康防疫知识,指导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规范开展自我检测、症状监测,提高防疫技能。

告知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日常就医保障方式、就医流程以及相关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健康管理

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为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提供健康随访和远程诊疗等服务。

开展健康监测,隔日询问和收集新冠阳性感染人员的体温、呼吸道症状、精神状态等信息,有无呼吸困难、胸闷等表现,直至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自测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阴性。

必要时可提供上门巡诊,评估健康情况,根据评估情况及时处置。

同步做好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同住人员的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指导其及时就医。

五、转诊指导

对于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出现持续发热、呼吸困难等危急重症时,应指导患者或家属通过自驾车、呼叫120急救车等方式按就近原则前往医疗机构救治。

对于非危急重症患者,因透析等特殊疾病就医时,指导其优先前往辖区定点医院就诊,必要时,协助转诊。

六、结案管理

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自测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阴性后,结束对患者的健康管理,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常规健康管理工作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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