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PaO2/FiO2<80 mmHg超过6h;
c)FiO2 1.0,PaO2/FiO2<100 mmHg;
d)动脉血pH<7.25且PaCO2>60 mmHg超过6h,且呼吸频率>35次/分;
e)呼吸频率>35次/分时,动脉血pH<7.2且平台压>30 cmH2O;
f)合并心原性休克或者心脏骤停。
2)ECMO禁忌证。
合并无法恢复的原发疾病;存在抗凝禁忌;在较高机械通气设置条件下(FiO2>0.9,平台压>30 cmH2O),机械通气超过7天;年龄大于70岁;免疫抑制;存在周围大血管解剖畸形或者血管病变等。
3)ECMO治疗模式的选择。
推荐选择VV-ECMO模式。
当出现循环衰竭时应判断其原因,是否存在心原性休克,以决定是否需要VA-ECMO的模式。
3.循环监测与支持
1)遵循组织灌注导向的血流动力学治疗原则,严密监测患者循环状态,出现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状态(休克、收缩血压<90mmHg或比基础血压降低40mmHg,或需要使用血管收缩药物,严重心律失常等)时,应仔细鉴别原因,正确处理不同类型休克,改善组织灌注,并积极处理严重心律失常。
2)应选择简便、易维护管理的血流动力学监测技术。
不推荐床旁实施技术复杂的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
条件许可时,超声多普勒监测是无创、便捷的监测手段,应予以积极采用。
3)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状态出现时,在容量管理上,应当努力保持满足组织灌注的最低血容量,以避免容量过负荷、加重肺损伤。
即给予恰当容量复苏,必要时,使用常见的血管活性药物如去甲肾上腺素。
由于肺部病变严重、呼吸支持条件较高,患者容易发生急性肺心病(ACP),应密切监测右心功能,使用改善氧合肺保护通气策略,以降低肺循环阻力。
当患者合并心肌酶(特别是肌钙蛋白)或/和BMP显著升高,需要密切监测心脏功能,警惕出现心源性休克。
4.营养支持治疗
1)重型新冠肺炎患者,应根据NRS2002评分进行营养风险筛查。
2)尽早启动肠内营养。
不建议早期单独使用PN或补充性PN联合EN。
3)对于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患者,应在液体复苏完成、血流动力学基本稳定后,尽早启动营养支持。
对于不威胁生命的、可控的低氧血症或代偿性/允许性高碳酸血症的情况下,即使在俯卧位通气或ECMO期间,都不推荐延迟启动营养支持治疗。
4)建议对重型患者留置鼻胃管经胃营养。
对不适合经胃营养的患者,采用幽门后喂养途径,如鼻肠管等。
5)对于重型患者,目标喂养量25-30kcal//kg/d,以低剂量起始喂养。
如喂养不耐受,可考虑滋养型喂养(输注速度10-20kcal/h或10-30ml/h)。
6)强化蛋白质供给,目标蛋白需要量1.5-2.0g/kg/d。
当蛋白量摄入不足时,建议在标准整蛋白制剂基础上额外添加蛋白粉。
7)重型新冠肺炎患者可以使用富含Ω-3脂肪酸的肠内营养制剂。
肠外营养中可以添加富含EPA、DHA成分的脂肪乳。
8)对实施EN的患者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发生呕吐反流。
9)发生喂养相关性腹泻者,建议改变营养液输注方式或配方成分。
5.抗病毒治疗
发病10天内,可试用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疗程不超过2周。
服药期间应密切监测药物不良反应,以及与其他药物间的相互作用。
6.人免疫球蛋白
(IVIG)目前,没有充分的循证医学证据支持IVIG对冠状病毒有临床疗效,危重患者可以酌情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