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到应急响应指令后,负责向专班汇报生活必需品市场波动和商品的货源组织、库存及供应情况。
(2)对生活必需品重点生产经营企业的货源、销售、库存、价格情况进行监测。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解决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中出现的问题。
(4)督查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5)应急预案启动后,办公室应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并设立热线电话,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畅通传递。
3.成员职责
(1)区商务局:牵头做好保供专班的统筹工作;协助抓好专班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应急监测网点,保证应急期间商品库存、供应情况的信息采集上报;做好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
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监测;指导有关生活必需品电商平台采购;指导重点生活必需品的补货补柜;牵头组织生活必需品应急保障供应具体商品的采购、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适时启动并组织联保联供机制。
(2)区委办公室(数字化改革专班):对接市级层面,做好全区云网等基础资源及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数据、组件等能力支撑。
配合建设生活必需品数字保供平台;配合市级研发、推行封闭区域线上供求信息通联渠道;
(3)区发展改革局:负责保障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部门间综合协调工作,开展价格监测预警,必要时建议采取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并组织实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4)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媒体,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宣传报道、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
(5)区经信局:联系方便食品及饮用水生产企业,确保生产不中断,本地供应不受影响。
(6)区公安分局:牵头生活必需品交通通行保障,负责保障市内外运输通畅;依法打击查处散布谣言、哄抢物资等违法行为,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件。
根据保供专班名单,储备电子通行证,并对照响应等级激活。
(7)区政法委(司法局):提供红黄码申诉操作手册,协调解决保供人员健康码问题。
(8)区社会发展局:收集封闭区域社会救助家庭基本生活需求信息。
协助做好封控社区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
指导相关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卫生防疫工作;联系协调跨地区保供的疫情防控事宜。
(9)区应急管理局:管理、分配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下拨的应急生活必需品并监督使用。
(10)区财政局:按规定做好应由区本级承担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所需资金的保障。
(11)区住建局:牵头指导小区物业做好封控小区生活必需品与小区居民之间最后一站的运送,做好封控小区临时无接触生活物资自提点的建设、管理与维护。
(12)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区内外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生活必需品运输蓝色通道,确保突发事件情形下应急商品运输时的道路畅通。
(13)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叶菜类等蔬菜、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的应急生产,动员基地农产品及时应急投放市场;参与协调上述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14)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商场、超市、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的物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对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查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严厉打击生活物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
(15)各街道办事处: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开展生活必需品供应相关工作,重点解决生活物资供应送进小区事宜。
4.体系建设目标及责任单位
(1)应急保供队伍体系:建立健全两支队伍,一支涵盖批发、零售、配送的基本保供队伍,另一支覆盖区级骨干销售网点的联保联供队伍。
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
(2)应急保供生产体系:能够满足极端特殊情况下,杭州本地种植、养殖基地正常生产、采收、装载任务。
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3)应急保供储存体系:着眼疫情防控、雨雪冰冻、台风等各类紧急情况多种极端状态叠加下,按七天以上供应量,建设相应的生活必需品储存体系。
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
(4)应急保供交通体系:确定应急保供指挥车辆、生产及物流车辆,储备急保供电子通行证,根据应急响应指令,启动/中止应急通行制度。
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
(5)应急保供监管体系:全方位监管应急保供物防及食品安全;维护应急物资供应市场秩序。
由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6)应急保供白名单体系:确定应急指挥、生产、销售、配送人员名单,确保应急保供行业企业各岗位正常运转,确保跨区供应司乘人员、配送骑手健康码正常。
由社会发展局牵头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