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落实职责。园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幼儿园兼职安全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幼儿园对照配备标准,逐步落实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幼儿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幼儿园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级老师在发现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由卫生保健教师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1)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2)立即报告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园进行紧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校医室进行临时处理,如中毒幼儿较多,情况紧急,可打120进行送院急救,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3)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幼儿园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幼儿园保健医生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幼儿,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幼儿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卫生室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