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责:主持市标准定额站的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审计工作,分管财务科。
2、潜在风险:(1)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初审;(2)标准造价违规行为(行政处罚类案件)查处;(3)日常其他行政行为监督;(4)定额解释、造价纠纷处理;(5)单位经费开支;(6)单位人事管理;(7)评先树优;(8)公务接待;(9)车辆安全;(10)费用管理。
3、防范措施:
(1)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初审坚持班子集体把关。
(2)标准造价行政处罚类案件处理,坚持公开听证管理,并由委法规科等相关科室共同按程序办理。
严格执法监督,检查和调查取证必须2人以上,且亮证执法;坚持法律法规适用、自由裁量权使用的集体研究制,案件检查结论坚持集体定案。
(3)建立监督投诉机制,对单位人员日常监督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4)实行定额解释、造价纠纷处理回避制。
与服务对象双方有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监督其回避。
对解释、纠纷结果显失公正的投诉,实行责任追究。
(5)严格财务制度,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按要求对经费合理开支。
(6)严格执行市住建委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坚持人事工作集体决策、按程序办事。
(7)严格各项荣誉称号的推荐程序,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推荐名单。
(8)严格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落实接待标准,履行就餐审批制度。
(9)规范公车维修、用油管理。
公车维修、用油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并造册登记。
定期检查用油支领、发放登记情况。
(10)严格管理,及时足额上交。
(二)主管标准、资质证书等业务副站长(二级风险)
1、职责:负责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咨询企业、造价从业人员、行业协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防汛工作,分管标准科、造价科、综合科。
2、潜在风险:(1)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初审;(2)工程建设标准违规行为(行政处罚类案件)查处;(3)日常督导、检查、调查取证;(4)车辆安全。
3、防范措施:
(1)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初审坚持班子集体把关。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处理标准行政处罚类案件,具体提请委法规科等相关科室共同按程序办理。
(3)严格执法监督。
日常督导、检查、调查取证必须2人以上,且亮证执法,相互监督。
严格要求自己,做好对执法人员教育、警示。
检查情况、结论、处理意见坚持班子集体决定。
(4)规范公车维修、用油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三)主管定额、咨询等业务副站长(二级风险)
1、职责:负责工程定额、造价指标、工程建设价格信息管理工作及站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分管定额科、辰宇造价所。
2、潜在风险:(1)定额解释、造价纠纷处理;(2)造价指标测算、市场参考价调查;(3)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4)评先树优;
3、防范措施:
(1)实行定额解释、造价纠纷处理回避制。
与服务对象双方有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监督其回避。
对解释、纠纷结果显失公正的投诉,实行责任追究。
(2)加强指标测算、市场价格信息管理,对指标测算失误、责令改正;对指标测算、市场价格信息故意显失公平、且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3)严格制度,加强咨询、招标代理业务管理,带头坚决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对重大业务失误,提交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处理意见。